只是没有尊严而已,还不算太惨。
男人用手盖住了眼晴,大概也觉得羞耻:“……对不起。”
“傻瓜。”卓轩将男人揽入怀里。
男人挣扎了一下,神情变得羞涩起来,有些受宠若惊。
心里突然就涌起一股扬眉吐气的优越感,卓轩忍不住就吻了他。
这个男人虽然有点蠢,又爱哭,还懦弱老土又过时,可比起某些自以为是的女人,似乎又好了太多。感觉像在养一条狗,想怎样就怎样。心情高兴时,摸摸它,喂它一块骨头。不爽时,大可以赶它走。
这样倒也不错。
* * *
下午呆在家里无事可做,他便真的提议去给男人买一双鞋。
男人一直摆手拒绝,可神情分明写著欣喜渴望。
卓轩见他也有这样不诚实的时候,心里暗暗觉得好笑,半拖半拉揽著他出了门。
衡亭路那种地方,他当然不会去,反正於夕媛送他的第一份礼物,就是10万额度的金卡。出卖尊严换来的东西,不刷只会浪费。
可男人就是难改穷酸本质,去了好几间高档鞋店都是只看一眼标价,马上落荒而逃。害他丢人现眼,怎麽劝他也没有用。
“不行,不行……太贵了。”男人拼命摇头。
“我买给你,你穿上就好。”卓轩很快被磨光耐性,变了脸色,“这样要逛到什麽时候?”
“抱……歉,你还是学生。”男人见他生了气,连忙解释,“而且我也不习惯穿这麽贵的东西,我怕……怕会穿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