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兰馨挂了白鼠的鼻子说道:
“古董你们就清洁,不值钱的放在一边,你真是好生偏心呀!”
白鼠说道:
“我喜欢它,就对它好。我不喜欢鞭子,我便不管鞭子是不是脏了臭了。”
史兰馨虽然有些无语,也知道能让白鼠明白这些,已经很好了。
“好,你喜欢匕首,就更要爱护它。”
白鼠傻傻笑着:
“我也喜欢公主!”
史兰馨笑着抱了抱白鼠,
“我也喜欢白鼠。”
白鼠在娘胎里憋得太久,一出生就是傻子。
原名狗蛋,姓什么他自己也不记得了。
父母养了他几年,养不动了。
正好那时战乱,他们在逃荒的路上将狗蛋卖给其他人,做口粮。
可是狗蛋天生力气大,虽然才十岁,就将饿昏头的想吃他的灾民给打死了。
狗蛋一直找他的爹娘,可怎么也找不到。
路经一个山匪窝,大当家的看出他的本事,就把他带到身边,冲锋陷阵时让他第一个上。
过了几年,山匪被剿灭了。
官府的人发现狗蛋时,一看他的脸,就知道他是个痴呆。
觉得他没有威胁,还给了馒头,问了他几句话。
狗蛋说话颠三倒四的,总算叫人明白他的身世。
官员们见他安安静静的,也没有捉他回去,没人在意他。
后来他一个人被丢在山上了。饿的不行了,才下山找吃的。
偷了店家的馒头,被打了一顿,第二次还来。
店家无奈了,偷一个两个馒头,也不能将人直接打死吧。
何况他是个傻子,什么都不懂,就知道自己这家的馒头好吃。
最后店主也是心善之人,给他找了一个帮忙运货的伙计,就住在镇门口的城隍庙中。
狗蛋就这样在小镇生活了下。
店家给他改了名字,阿笨。
因为镇上叫狗蛋的孩子已经很多了。
就这样,赚的铜板够狗蛋买馒头,吃的七分饱。
后来店家要举家搬迁了,他的大儿子高中了,他就不能再做商户了。
临走前小儿子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