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色部落大迁徙,花了三四天的时间做准备,搓麻绳搓得人手心都肿成馒头了,才将各种杂物都打好了包。被捆了脖子的各种牲畜野性还没退干净,发出乱七八糟的声音,还惹来几波猛兽的袭击。
萨斯虽然是雌性,却有着雄性也没有的果决,说要离开就一分钟也不耽搁。
他心里清楚得很,既然对方把李慕斯给抢走了,那就绝没有再把人放回来的道理,所以干等在这儿根本就是浪费时间——这道理说起来其实很容易,好多人都能想到,但真能像萨斯这样冷静果决到说走就走的却没有几个。难怪他一个雌性,却能让整个部落的人都对他言听计从。
至于期盼李慕斯能自个儿摆脱绑匪,神勇的杀回来……想想李慕斯那小胳膊小腿儿,萨斯只能不忍卒视的捂住老脸。
萨斯见东西都收拾得差不多了,才到黑水潭边去招呼摩耶。
摩耶在第二天回来时便得知了李慕斯被劫走的事,脸黑黑的,却什么也没说,只是跳进潭里潜了一回,好不容易才被尼鲁给捞上来,好悬没淹死。到后来得知萨斯迁徙的决定,他点点头也没反对,但每日将份属于他的事情做完之后,必要再去水潭里扎一头。尼鲁跟了他一趟,见他再没有把自己淹死的打算,就由他去了。
尼鲁也是部落的兽人,而雌性向来是部落的共产,所以尼鲁心头也不好受。只不过因为李慕斯眼下肚子里怀着摩耶的娃,摩耶更着急一些而已。尼鲁是这么想的。
但如今整个部落都已经做好了迁徙的准备,萨斯却不得不终止摩耶毫无意义的搜寻了。
等他走到潭边,叫了一会儿摩耶的名字,就见水面一破,一个巨大的黑色影子冒了出来,居然是好几天没见的保罗的脑袋!
保罗的肉肢高举着,上面卷着的那只晕头转向、湿哒哒大狗才是摩耶!
萨斯的嘴角霎时抽了抽。
保罗没发觉,很是助人为乐的用触手卷着摩耶,倒过来,触手挤着摩耶的肚子,使劲抖着,控了控水。
摩耶虚弱之下,挣扎无能,本准备嗷的一声吼发泄发泄被捆绑的郁闷,嘴一张,却只吐出一肚子的水来,内心自然各种郁闷——刚才他在水下骤然见到保罗,一时激动,忘记上去换气了,把自己淹了个半死,可哪想会遭到如此蹂躏?
萨斯见到保罗回来,才大松了一口气。其他兽人闻到保罗的气味也纷纷围了过来,七嘴八舌的一通乱问。
保罗甩了甩湿哒哒的深绿近黑的卷发,看向被他控在地上的摩耶,眼圈儿红红,紧张又痛苦:“对不起,都怪我,我……没能把慕斯追来回。”
摩耶虚弱的爬起来,只不过,他被保罗控了一回水,本来心里埋藏的想杀人的愤怒反而被控没有了。
他甩了一阵巨大的身子,将满身的水甩得到处都是,也不愿意化做人形,让人看出他眼中的失望和痛苦,就那么趴在地上,只把耳朵竖了起来。
保罗的确记得通向大海的路,可他不知道李慕斯半路生产,被小人鱼推向了岔道,所以,三天多的时间,他疯了一样向前游,在那些崎岖的暗河里飞快穿梭,却依然没能寻到半分李慕斯的踪迹。幸好,三天多之后,他大脑里的疯狂渐渐褪去,理智日渐回笼,终于记得先返回部落,给大家报个信。
返程的途中,褪去了冲动,保罗终于嗅到了水里残余的一丝丝异样——那是水生动物的本能,就像鲨鱼,哪怕只是手指头上破了皮,它们也能在几公里外嗅到那一点点血腥味儿。这是水生动物能在广袤无边的大海里生存的最大保障之一。
可惜,当保罗循着那味道挤入狭窄的暗河时,还带着浓郁味道的石块之上已经人影都看不到了。现场留下了不少的痕迹,保罗查看后……
兽人们都把耳朵竖了起来,在一旁窃窃私语。
保罗一贯带着笑容的脸此时全皱了起来,表情非常严肃:“我怀疑,那只人鱼受伤了。”
普通兽人并不了解海族,都眨巴着眼不明所以——兽人嘛,受伤不是很正常的事吗?伤疤都是雄性的荣耀啊!雌性就喜欢咱们受伤的模样儿!嘿嘿嘿~
保罗却摇头,目光发愣:“不是的,人鱼是不一样的。在大海里时我就常听族人说,人鱼虽然很强大,但从来不敢随便受伤,因为他们的血液有着非常浓郁的香味儿,对很多生物都有极强的吸引力。族里成年人教育我们的时候也常说,只要伤了人鱼,就可以转身跑掉了。”
萨斯聪慧,一听就想明白了,脸色刷的就是一白,抚着砰砰乱跳的心脏茫然喃喃:“那……那慕斯她……”
平日里李慕斯就常粘着他,因为不知道李慕斯常常背着他对他流口水的缘故,对李慕斯的印象本来就好。何况李慕斯到底有些见识,比起这些脑子里长肌肉的兽人来说,以祭司为志向的萨斯肯定更跟李慕斯这种“文化人”更谈得来。一来二去的,两人说是“闺蜜”也不为过。所以,除开李慕斯拥有大姨妈这一战略性武器的巨大价值,单就个人感情来说,萨斯也舍不得李慕斯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