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编室内。
“主编,问题有点大,我刚刚打电话通知了一下作者,结果接电话的是个年轻女孩,今年才十八岁,另外她还说她已经把第一部写完了,剩下几部也大体写好,正在修改,暑假结束前,就能彻底完稿,您说这会不会有啥问题?”
刚一进来,周编辑就匆匆报告了一下刚刚获知的消息,这事实在是有点令人难以置信,现在孩子这么厉害了吗?
“什么,十八岁?还基本完稿了?”
张主编此时也是震惊且迟疑着。
担心这稿子的作者有问题。
别再是什么恶作剧之类。
“她那边是这么说的,另外签合同的时候是要身份证的,估计胡说八道可能性还是较低的,所以我们该怎么办?
这个作者还要不要签?”
周编辑是理所当然继续问着。
“签吧,反正咱们合同很完善,是我们的问题,由我们承担,不是我们的问题,全部都由作者承担,她是十八周岁,不是十四五岁,与她签约签合同。
已经有完全的法律效应了。
还有,你让她先把所谓完成了的第一部稿子发过来看看,如果稿子没有问题,结局也不错的话,可以给她的稿费适当的提一提,具体能不能出版,得看回头在杂志上连载时候的反馈结果。”
虽然比较震惊,甚至还隐约有点怀疑,但毕竟合同里面写的清清楚楚,如果是作者出现问题,导致杂志社亏损。
那是完全由作者负责的。
所以张主编也没迟疑什么,立刻决定还是得签,既然看中了就不要犹豫。
得到肯定回复后,周编辑这才继续联系丁云,然后丁云在保留了版权是自己的证据之后,便将计划的五部曲中的第一部发了过去,等待对方回应。
如此又过了好几个小时。
直到杂志社那边的周编辑和张主编都看完丁云发过去的那本之后,他们这才给丁云定下了具体的稿费,千字三百,这是连载期间的稿费,出版后的版税是另算的,并不是买断型的稿费。
这个价格其实是不算高的,很多名家千字一千,甚至于千字两三千都很正常,不过丁云毕竟只是个新人,虽然编辑和主编都挺看好的,但是缺乏名气和读者,所以能给这个稿酬已经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