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摇篮曲就唱摇篮曲吧,至少这怪物没有杀了他们,也没有对女孩子做不好的事。
就是始终重复这一首曲子未免太单调了,咱们能不能换一首?
“行了。”
摇篮曲重复到第九遍的时候,杨逸终于从摩托车之间抬起头来,他对着二十多个暴走族说道:
“这辆这辆和这辆,这三辆摩托留在我这,三天后去阿龙的店里取。”
那三辆车是这一小群暴走族最得意的装备,全都是花了大价钱的改装车。
不过,在雅库扎的世界观里,拳头大就是真理,杨逸想要就留着吧。
至于三天后找阿龙……,难道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家伙是阿龙的人?为什么没在阿龙那里见过他?
这些暴走族里本来就有阿龙的人。
“走吧走吧,都走吧。”
杨逸微笑着向他们挥挥手,用一种哄小孩的语气说道:
“都回家睡觉觉。”
暴走族们抬头看看杨逸的脸色,确认他确实放过他们了,于是带着些许的疑惑,以最快的速度一哄而散。
“真是的,替他们的父母教育他们,连一声谢谢都没有,真没礼貌。”
杨逸摇摇头,不再理会这些逃得比兔子还快的混混,转身一辆辆把摩托车推到自己租住的公寓楼下。
他当然不是想要抢夺这几辆破摩托,杨逸只是想对它们进行一些改造——然后再卖给暴走族。
既然身为暴走族,那么机车自然是他们最重要的装备。
在扶桑,能被暴走族选定为座驾的机车,最少也在40万円以上,如果是私下里的改装车,则会至少溢价两倍以上。
在末世的时候,改装机动车辆是一门不错的谋生手段——当时街道上到处都是废弃的机动车,原材料和各种配件都很好找,但那些和平时期制造的经济适用型私家车用在末世纯属找死。
因此,那个时候,能够在扶桑的道路上奔驰的机动车,无一不是经过多重改装的车辆。
性能方面的话,末世流行的车辆以厚装甲、重火力、澎湃的动力为目标,油耗、经济性之类的指标则是可有可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