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不多二十人,都是二十岁以下的年轻暴走族,其中有七、八个女的,不足为虑。”
战场上,迅速而准确的评估敌人的状态和实力是生存下去的必修课,杨逸能在末世活九年,最后还能拖一只领主级异魔陪葬,这一点自然做的不错。
杨逸径直向前,离开夜幕笼罩下安静的街道,一步跨入光怪离陆的暴走族世界。
当当当,钢管轻敲身边的墙壁,如同老师在敲黑板提醒同学们注意听讲。
“孩子们,这么晚了,为什么不乖乖回家睡觉?”
说话声音不大,至少盖不住摩托车的轰鸣。
但冷冷的笑容,看似懒散的站姿,以及轻蔑的眼神,迅速激怒了所有暴走族。
摩托车的声音停止了,穿着各种奇装异服的暴走族们一起看向杨逸。
“啊?你是哪来的混蛋啊?”一个头上留着五颜六色小脏辫,嘴角还打着唇钉的混混提着棒球棍,神色不善的向杨逸走来。
整体来看,这家伙人高马大,坦开的上衣当中露出明显的肌肉线条,加上他那桀骜的神色,似乎挺有威慑力的。
至少对普通人来说是这样。
只是,在曾经跟战友们学过真正的军用格斗术并且跟各种异魔硬刚了九年的杨逸眼中,这家伙脚步轻浮,下盘很不稳健,显然是酗酒过度;眼角旁有厚厚的黑眼圈,这不是烟熏妆,而是长期睡眠不足的结果;还有那看似凶恶,其实始终有些躲闪,不敢直视杨逸目光的小眼睛……。
嗯,总的来说,绣花枕头一包草。
“乖孩子该睡觉觉了。”
杨逸微笑着说了一句,然后猛地直进,在对方反应过来之前就窜到那混混身侧,左手成刀,斩在他的脖颈上。
扑通一声,表面上凶神恶煞的混混两眼一翻,软绵绵的倒在地上。
他晕过去了。
“问个问题,你们会唱摇篮曲吗?”
杨逸狞笑着走向其他目瞪口呆的暴走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