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天下第一蠢徒 易人北 1451 字 2个月前

十一站起来在丝网上走来走去, 奇怪, 看起来柔软的丝网, 他却能走得极稳。他还跳了跳,试了试弹性。

弹性非常好,他一蹦可以反弹出老高,不错,以后可以用己丝编一张大网出来,专门用来当蹦蹦床也挺好。

爽够了,十一坐下,他的身体仍旧是小孩的身体。

躺下,四肢张开, 仰头望天,他在想这是哪里。

过去的记忆变得非常清晰,甚至连许多以为已经遗忘的事情都能清晰想起,用一句文艺的话来说,就是好像昨天才发生过一样。

十一不太喜欢回顾人生,他觉得这样做不太符合他的精神健康。

做卧底是件很伤人品的事情,还要有一颗强大的心脏。

长时间并反复做卧底的人很少,一般完成一个重大任务不管是为了保护自己还是调剂心理状态,都会转职,而他从警校毕业后就在做卧底,一直到他进入虫洞为止,他完成过大大小小共计九次卧底任务。

而他一个正直好男儿为什么会走上卧底这条不归路?还不都是因为他在警校期间恶迹斑斑……啊呸!是他经常深入群众,无论相貌还是气质都深受广大人民影响,往人群里一钻都没人能找出他,换件衣服换个发型那就是妥妥的小流氓,还是一看就特讲义气的那种。

记得他的老上司曾经评价他,说他长了一张黑道大哥忠心狗腿的脸,气质更像是从古惑仔培训班毕业的,不去卧底简直对不起人民的培养。

对此他的回答是把自己穿了一个月的臭袜子裹了一条小咸鱼悄悄塞在了他老上司的电脑椅的海绵里。

据说他老上司的办公室整整臭了一个夏天,不管怎么消毒去味都没用,后来让人把那把破电脑椅给换了才脱离臭源。

说起来那么多次卧底任务,他最感到理亏的就是最后一次,讲真,那位老大对他真不错,如果不是其独生女儿太小,恐怕早就收了他当女婿。被他出卖被国际刑警围在海上时,竟然宁可放弃自己的逃生机会只求让警察先把他用直升机送去医院,因为他帮那人挡了一枪,正好打在靠近心脏的位置。而那时那人明明可以逃掉,后来那人还是从押送途中逃掉了就是。

而他之所以会暴露卧底身分,也是因为对方在医院和临时监牢都找不到他,就下了死力气并发下巨额悬赏到处寻找他,最后……找出了一个卧底警察。

他还记得那人站在警察局外看他的眼神,他都吓傻了好吗!

那时他都顾不得去想那人胆子大到什么程度,竟然敢偷渡回来,还跑到警察局门口。他只想到:完了,死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