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吧。”男人背着手往回走。阿彻看着男人的背影,男人难得穿一回体面的衣服,但身形已经很佝偻了。
阿彻很感谢男人为他做的一切,他现在有了衣服和鞋子,最后一项任务就是去买水了,而这件事他必须一个人完成。
晚上一人一狗还是睡在地下通道里,半夜里阿彻琢磨着时间差不多了,翻身起来,拱啊拱的把装了新衣服新鞋子沉甸甸的包袱背在背上,推着油漆桶上电梯,准备去买热水。
临走前他回头看向男人睡觉的地方,这一望,却见男人也跟着起来了。
二胡男穿上破旧的大衣,望着诧异地站在地下通道出口处的小金毛,像是早已了然:“要走了是吗?”
“汪!”是的,再见了。阿彻有些伤感地说。
“你到底要去哪里啊?”男人望着他问。
“汪汪,汪汪汪!”我要去找小修。
男人弯腰提上二胡和一些东西,走过来:“我带你去个地方。”
阿彻不知道男人是什么意思,不过二胡男已经上前提了他的油漆桶兀自往前走,他只好跟上去。
男人领着他穿过在夜色中沉睡的商业街,边走边说:“我姓胡,今年三十九岁了,你可以叫我老胡。”
“汪汪!”老胡!
男人转身低头瞧他一眼,笑道:“对,老胡。”
阿彻好奇地跟着男人穿过大街小巷,寂静的路上只听得见男人的脚步声和他的肉垫爪子声。
“到了。”男人停下脚步,望着小马路对面一栋黑乎乎的房子。
这是一幢烂尾楼,没有灯没有电梯没有窗玻璃,男人打着手电来到三楼,沿着冷清的走廊走到其中一间房门口。
手电微弱的光映出不大的两居室房子,这是唯一一间有窗玻璃的房间,阿彻看到大厅里摆着一张破旧的沙发,靠墙的地方有个布柜子,旁边堆着一些锅碗瓢盆的起居用品,还有一只炉子和一台收音机,他也注意到屋子的角落里那只大大的硬纸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