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边忽然传来一阵隐隐的哼哼,还夹着着急促的出气声。
犬类的本能让阿彻警惕地竖起耳朵,不过听了一阵才发现这不像是野兽发出的哼哼,反而听着有点虚弱。他纳闷地循着声音找去,最后在海滩边一个比拳头大不了多少的小洞穴里找到了……一只猪。
阿彻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小的猪,一身黑白的斑点,正窝在洞穴里难过地直哼哼。狗崽子小心伸出爪子摸了摸小猪仔的背,一下子缩了回来,好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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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彻最终找着了能上去公路的路,他的水这两天都喝光了,不过他记得那条海产街到处是水管,便背着小猪仔返回海产街,找了个大鱼缸,趁老板不注意时把水管衔出来,往矿泉水瓶子里接了一瓶自来水就跑。
猪仔喝过水,又吃了点馒头,睡了一觉总算退烧醒转过来。
“谢谢你啊,”小猪很不好意思自己一直待在金毛小哥的包袱里,“你放我下来吧,我自己能走了。”
阿彻将拳头大点的小猪放下来,小猪很有教养地道完谢,才介绍自己叫妞妞,是一只茶杯猪。
“茶杯猪是一种宠物猪,所以我才长得这么小,但我已经成年了。”妞妞见金毛小哥不解便解释道,末了又问,“你看上去也是宠物犬啊,为什么会一个人在这里?你的主人也不要你了吗?”
“我不是宠物犬,”阿彻抬头挺胸道,“我是灵犬,是可以变成人的灵犬。”
妞妞歪头看着说得一板一眼的卷毛狗,心里难过地想,这小哥大概是被抛弃后刺激得不轻吧。
妞妞表示自己也无处可去,主动提出和阿彻同行,阿彻也很开心路上能有个伴,但是妞妞在听说阿彻的目的地后彻底傻了眼。
“你走错路了啊!”茶杯猪惊道,“庚林市在山的那边,离了十万八千里呢!”
阿彻也呆了,眨眨眼:“可是我明明听见司机大叔说要进城啊!”
“他肯定是要去淮港,这条马路再过去就是淮港了,淮港也是大城市。”妞妞同情地看着呆滞脸的金毛小哥,这是要多二才能迷路成这样啊,“要不,你就改道去淮港吧,反正都是大城市。”
阿彻从沉重的打击中回过神,坚定地摇头:“我要去庚林找人。那你能告诉我要怎么去庚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