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七零小当家 陆羽憾 3668 字 1个月前

这是一片土地也许马上就要开始混乱起来了。因为接着靠近特区意识各方面都在全国领先,可是借由生出了许多阴暗,上面可能没有意料到会这样快,可能混乱会持续很久。

光鲜,现代的文明城市伴随各种黑暗和不堪。

汪旋那里已经有人上来说话了,一边叨叨一边用脚踢着地上麻袋。汪旋没有阻止而是冰冷的看过去,那梳着大背头,脚上好像穿着大一码黑皮鞋的矮瘦混混抽一口烟,想往汪旋脸上喷来。汪旋侧着脸,然后一手抓住对方的下巴手劲一大一下子捏住,那个混混还没吐出来的烟雾把他自己给呛住了,汪旋捏下巴的手直接一甩,就怕晚了混混咳嗽喷口水到自己身上。

咳咳个不停,那人面部阴狠,眼里满满的恶意伸着手指点了点几步之外的汪旋,他手指夹着的烟头已经不知道掉哪里了。

其他路过的零星几人人,看这边被混混围在中间的汪旋也没人敢上来帮忙,都脚步匆匆的离开,看都不看一眼。

混混中开始有人冲上来打他,汪旋一边避开一边看向狗蛋离开的方向,狗蛋提着水果袋子快步走过来,这时候缀在狗蛋身后的两人也回来了,快步走到那个被汪璇捏下巴甩地上的人。

不知道嘀咕说了什么,虽然跟小千混过几天,也让他教几句可是还是听不懂。不过两人很快就知道是什么意思了,只见巷子里出来了三辆自行车,每一辆上面满满当当的挂上好几个人。原来是混混中有人去叫人了,这些人拿着砍刀和棍子,还有两三个人手里拿着一端削尖的钢管。加起来总共十几个人了。

汪旋眼皮跳跳,这么多人给人一定的压迫感,而且一看都不是什么正经人。总感觉这帮人好像已经习惯打劫一样,就这么直刺刺出来,不怕别人看见似的。

狗蛋就把自己打听到的一点信息说给汪旋听。“想来他们是在这里设了地盘的,而且有一定的组织和领头人,连派、出、所的人都睁一只眼睛闭一只眼睛,想来他们的老大还是有些势力的。”

第99章 飞扬

虽然很难想象, 在和平的表面会有这样一群人, 看似距离普通人很遥远,可是这里的经常做生意的人却很害怕他们, 看来他们猖獗也有一些时间了。

狗蛋觉得自己一开始判断错了,这些跟家乡的混混盲流不一样, 这些人显然是有一定的组织的,跟其他地方的小混混随意聚在一起只偷鸡摸狗, 没有组织的活动是不同的。

就好像一个信号, 那些人眼里的轻视和恶意两人感受得清清楚楚。

两人也不管地上的麻袋是否被拖走了,迎接他们的是混乱的长棍和钢筋, 狗蛋知道人少对人多的技巧, 一出拳就没有留下余地,直接一招就让那些人直接躺倒没有第二次爬起来举棍向他们的机会。

没几下就好些人躺在地上哀嚎, 那个看似小头目的人, 说了几句话。然后狗蛋开始看见那些人往出手不多的汪旋冲去, 而且是拿着砍刀的。

原来他们也看出来, 两人中就汪旋的身手最弱。可是狗蛋却笑了,自己只能靠拳头,可是汪旋出手的话, 花样更多了。

“不要留手, 这些人已经是熟手了, 不用感到过意不去。之前就不知道做多少恶了, 估计也是想这么对我们的。”狗蛋这样跟汪旋说。狗蛋一向是这样,只要一开始就想重伤自己的人, 即使最后没有得逞,狗蛋也不会有所保留,直接让他们知道疼痛才行。

才十分钟不到,地上躺倒的人惧都哀嚎,仔细看发现被狗蛋打倒的人还没有汪旋放倒的人多。狗蛋也不知道汪旋在这段时间里怎么又研究出比以前更恐怖的东西来了……。

抹汗!

那边那个把麻袋搬上自行车绑好的人一看这情景,赶紧推车掉车头要溜,狗蛋脚一勾,把地上的钢管挑起来,手臂用力一郑,只听钢管快速在空气中穿梭的“呼呼”声,那个准备踩车逃跑的混混小腿就被钢管击穿了肌肉。本来狗蛋的力气和准头可以瞄准腿骨,可没想要他断腿,只是给个教训。

“哼,逃跑还不忘顺东西。”

那人摔倒在地,那沉重的自行车由于没有支撑点也倒向另一边去了。还好没倒向他把他压着了。

被狗蛋打的可能直接疼晕过去了,或者在地上翻滚,但是还只是皮外伤而已。可是汪旋出手的那些人……。

可能有人会说,人家都没有得逞为什么出那么重的手?可是狗蛋就是觉得有这个必要,如果不是他们有些本事,你说最后结果会怎么样。

不但如此,狗蛋挑选那些刚才向汪旋举刀的人,一脚把他们的右手臂小骨全部踩断了。也不知道他怎么用力的,里面的骨头踩断了,可是外表的皮和肉筋却还没有破,也没有流血。无论是谁只要是向他们举起屠刀的人,那都是要承受更重的报复。

“走。”

他们的背后一片昏黄和惨叫,一时竟是像地狱一般令人发冷。

两人把自行车连带货物一起推向远处,那个漆黑一片没有一点光亮的地方,然后这黑黑的安静没有人居的地方,两人同时把货物连带自行车全部收起,放进‘宝贝’里。

拿出两套最新最贵的衣服鞋袜换上,戴上鸭舌帽,一人一个高档背包。又从黑暗中出来了。

他们拐了很大的弯,从别的小路拐到另一个方向去,走上另一条大路。这里的居民除了商业区还热闹灯火明亮,其他的住宅区都熄灯睡觉了,四周安安静静的。两人也不知道路对不对,反正就是不能从原来被打劫的地方走了,黑暗里只能听到自己轻微的脚步声。

好容易走半个小时,拐到一条有车开过,并有路灯的大路上,两人互相就着路灯的亮光给对方整理衣服。低头把鞋子的带子重新系好,摸黑扣错的纽扣重新解开扣好。互相打量没有问题后,往指示牌走去,几分钟后出现一个相对热闹的街区。

他们原来穿着很普通的旧衣服,灰扑扑的。现在全部一变,就是城里过得不错的城里少年,除了不会说方言以外。

“看哪里有拉客的车没有,光靠我们找路可能会赶不上火车了。”主要是不清楚自己都拐到哪里了,是不是距离火车站越来越远了,虽然才走半个小时,可要知道他俩的脚程可是很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