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找到杨思觅是三个小时后的事情了。这时杨思觅正在离监狱很远的一个村子的喜宴上蹭饭吃,和同桌的人聊得正欢,看到程锦后,他有些不高兴,“你怎么才来?”

程锦被气得头又疼又晕,但或许是被这冬日的寒风给吹的,“因为有人没告诉过我汇合地点是哪里!”他看着房间里的简陋木质桌椅,桌上颜色丰富的菜肴,周围热闹纯朴的人们,这一切跟杨思觅十分不搭,几乎像穿越了一样。

杨思觅道:“哦,我也不知道要来哪里,我走在路上,有人问我要不要搭车,我上了车,然后就到了这里。”

程锦道:“不要上陌生人的车!”不,这不是重点,他抚额,“你至少应该告诉我一声……你就是故意的。”

杨思觅无辜地看着他,然后递给程锦一个玻璃杯,“喝点鸡汤,热的。”

程锦接过玻璃杯喝了口,味道很不错,然后他又皱眉,“你不能用喝茶的杯子装汤。”

“我当然可以。”杨思觅拉程锦坐下,“吃点东西,你看起来又冷又饿。”

“这是谁害的?”程锦接手了杨思觅的碗筷,吃了些看起来不是太油腻的热菜,不是很合他的口味,他把餐具还给杨思觅,重新拿起杯子喝汤,并重新打量着周围,这个地方真吵,“我恨你。”

“你才不。”

程锦看到一对笑得脸红扑扑地年轻男女正在轮桌敬酒,“思觅,你送红包了吗?”

“那是什么?”

“……”程锦道,“还记得你和谁一起过来的吗?”

杨思觅道:“一大群人。你不用去感谢他们,他们已经走了。”

程锦道:“没走我也不会去感谢他们。我去找人送我们回市里。你在这里坐一会好吗?别乱跑。”

“不坐。”杨思觅跟着程锦站起来,“我带你去见几个人。”,他拉着程锦从侧门出去,绕开酒席上的其他人,来到隔壁一户人家。

这家人正和一些来参加婚礼的人站在大门口的白炽灯下聊天,看到杨思觅后,他们热情地笑道:“已经吃好了?”

杨思觅笑道:“吃好了,这是我朋友,我之前向你们打听的那个人是他堂伯父,难得有他堂伯父的消息了,他很高兴,特地让我带他过来谢谢你们。”

程锦根本什么也不知道,只能冲那些人傻笑,“……你们好,谢谢你们……”

那些笑道:“别客气。其实我们也只见过你堂伯父一两面,那老爷子病重,他侄女带他去城里看病去了,后来也没再回来,不知道他后来到底怎样了。”

杨思觅把一张照片给程锦,“三年前他的样子和这照片上的差不多。”

程锦接过来一看,照片上的人居然是步欢的父亲,但原本的光头现在被画上了一顶宽边帽子。这真是……他又赞叹又无可奈何地看着杨思觅,“思觅……”

杨思觅嘴角一弯,“别客气。”

程锦笑着把目光移回那些村民身上,“他侄女?他侄女是你们这里人?”

“不是,她在这租房子住了一段时间,就租的前面老刘家的房子。”

程锦又道:“她一个人住?”

“嗯,一个人,但她走的时候有个男人来接她和那爷子,也就是你堂伯父。”

程锦追问:“长什么样的男人?”

“很高,和你们差不多。” 然后他们又想了想,并且互相交流了一下,最后还是抱歉地笑了笑,“当时他一会就走了,没看清。”

“哦,没事。”程锦道,“那姑娘是不是长卷发,身高1米7左右,很瘦,看起来二十来岁。”

“不止二十,应该二十出头了,也没有1米7那么高,应该不到1米65,人是挺瘦的,所以显高,但看她站我嫂子旁边就知道她最多1米65。头发不长,大概到肩膀,记得也不卷。”

程锦问道:“圆脸?双眼皮?”

“瓜子脸。她总戴着有颜色的眼镜,倒没看到她的眼睛是不是双眼皮。对了,她喜欢化妆,脸很白,也涂口红,还有,她喜欢把指甲涂成红色。”

旁边的一个女人补充道:“不是大红,是玫红色。”

“哦。”程锦笑道:“我大概知道是谁了,谢谢你们,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