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捷君眼角抽搐,他刚刚听到了什么:情人?
杨思觅也不让位,他直接把笔记本电脑上的电源线拔了,把电脑递给了谢时,然后伸手就要去拿三明治,程锦拦住了他,“先洗手。”他拉着杨思觅去了卫生间。
等程锦他们从卫生间出来时,谢时没抬头地朝他们那个方向道:“我发现了她的日记。”
丁捷君皱眉了,“你们觉得有必要看别人的隐私?”
谢时道:“当然有必要。所以,不想让别人看到他隐私的人,要么注意安全,别让自己失踪;要么干脆就别写日记。”
程锦拿起一个三明治咬了一口,金枪鱼的,他正想继续吃,杨思觅伸手把那个三明治拿走了,接着他把自己咬过一口的蛋黄酱三明治递给程锦。程锦接了,边吃边问谢时,“她最近几天的日记写了什么?”
谢时道:“没什么,说她喜欢的明星,说有男生向她告白,说她不喜欢那个男生那种类型,哦,她说她喜欢丁叔叔那个类型的……”
丁捷君又好笑又尴尬,“这个她倒是没和我聊过。”
谢时笑道:“现在你知道了,以后注意点吧。”
程锦道:“没必要吧?小姑娘说喜欢某个长辈,一般只是喜欢而已,没什么更深的意思,反倒是丁先生如果突然疏远她,会很容易造成误会和伤害。思觅,你说呢?”
杨思觅道:“在她面前不要做出任何性暗示行为。”
程锦差点被噎到,“思觅……”
谢时笑道:“说得很对啊。”
杨思觅想去咬程锦的三明治,程锦把手移开了,杨思觅眨了眨眼,然后道:“在把她当朋友前,先把她当女儿。” 他说完又要去咬程锦的三明治,而且这次他抓住了程锦的手。
程锦笑道:“别吃,这个非常辣。”
“我能吃辣。”杨思觅咬了一大口,片刻后他开始吸气了,眼睛也湿润了,但他还是说,“这个好吃。”。
程锦笑着喂他吃水果沙拉,“来,张嘴,吃点水果,过一会就不辣了。”
丁捷君无语地看着他们,过了一会儿,他道:“我去书房看看蔡光平,有事你们过来叫我。”
“好的,你放心去吧!”丁捷君走后,谢时笑道,“杨思觅说话比不说话时要命多了。”
程锦随口应道:“哦?”
谢时道:“我认识他算久的了,他对我说得最多的话就是:滚。”
“……”程锦笑道,“看来你们关系不错。”
谢时道:“本来我不觉得,但那次你们在千明市时,他居然会来找我帮忙,那时我才发现原来我们已经是朋友了。”
杨思觅张嘴要说什么,程锦把一勺水果送到他嘴里,杨思觅没再去理会谢时,“要草莓。”程锦把一颗草莓送到他嘴边。
谢时笑道:“杨思觅,应该让北风来看看你现在的样子,他的冻土脸肯定会裂开。”
程锦道:“北风?你们组的人?”
谢时边操作着手下的电脑边道:“不是我们组的,北风是代号,还是我们帮他取的,杨思觅也就是不想说话时才不说话,而北风,我认识他一年后,还以为他是个哑巴。”
谢时很有讲故事的才能,知道怎么引起别人的兴趣。程锦好奇了,“后来他怎么开口说话的?”
谢时道:“这就得问杨思觅了。他和杨思觅两个总坐在一起发呆,不知从哪天开始,他们居然会和对方说话了。”
杨思觅道:“他先和我说话的。”
谢时大笑,“后来我就猜你们当时肯定是在比谁能坚持沉默更久。他为什么说话的?”
杨思觅道:“当时,他在看一张照片……”杨思觅说着突然眼神一闪,然后他脸色沉了下来,闭上嘴不说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