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但是杨牧这个样子,媒人见了都要绕路走,压根没有人愿意把女儿嫁过来。导致他一个家世还过得去的健康男青年,凭着自己的一身本事,二十多“高龄”了还单着呢。

虽然作为长子的杨休羡也还单着,照理说也应该先解决了大哥的婚事,才轮得到弟弟。

不过杨冯氏可管不了那么多,她自己的儿子的婚姻大事才是最重要的。

天日可鉴,这个小蹄子生的自己说的:这辈子都不会成亲,以后世袭锦衣卫的职位会传给杨牧的儿子。

那前提也是杨牧得有个“儿子”啊!

他现在名气臭大街了,莫说西山那边,就京里的媒人提到了也是直皱眉头,没人愿意给他保媒拉纤。

其实杨牧也不是没有孩子。

他十五岁的时候,为了防止儿子出去瞎胡闹,乱找女人,杨冯氏就往他房里放了几个丫头。

如今通房丫头也有两三个了,生下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但是统统都是庶出,不被杨冯氏待见。

自己的儿子明明是嫡出的儿子,却无法继承叔父的锦衣卫之职,便宜了那个蹄子养的。等到她有了孙子,那也必须当嫡出的孙子继承,才算了却杨冯氏的这桩心事。

杨冯氏为了嫡出孙子的事儿,这两年都几近魔怔了。她不能折磨亲儿子,就来折磨杨休羡。所以每年过年,杨家都会闹的不欢而散。

好不容易吧,今年年初的时候,有个外地客商的女儿,听说才貌还过得去,也不介意杨牧在房里已经有了一堆女人孩子,愿意嫁过来。

但是那家人家跟邱子晋他们家一样,什么都不缺,就缺个当官的名头。

那个客商对杨牧的要求是——当官的。

别管什么官,也别管品级,有没有权利都无所谓。

什么“从九品”,“不入流”都行,只要捧上官家饭。让他女儿至少有个“孺人”的封号。

可以说,某个位面上,这两个未来亲家想到一起去了——此生所求,就是一个字——官。

明朝这个时候,商人的地位还依然低下。也没有到达到后期只要掏钱就能随便买个官职的腐败程度。

所以这位客商的要求还真的让杨冯氏颇为难做。

但是她一向以杨家乃是世家而自矜,好不容易遇到个对了脾胃的亲家,不肯轻易放过这次机会,只是让他家先让女儿等等,他们想办法去京里“运作运作”。

两家约定了以一年为期,一年内,杨牧必须混上个官职,他们才会嫁女。不然的话,姑娘家家的,可耽误不起。

七月,杨休羡回到北镇抚司述职。

八月,皇帝颁下了赏赐,给了杨家一个“恩功寄禄”的名额。

这边消息刚传回西山,杨冯氏第二天就带着丫头,亲自上门来“探访”自己这个上回见面还是过年时候的儿子了。

这一闹,就是几个月。

“休羡,这是皇帝赐给咱们杨家的荣耀。你只有阿牧一个弟弟,你说,你不把这个官职给他,你还能给谁?”

杨冯氏坐了下来,接过丫头奉上的香茶,“苦口婆心”地劝解道。

她今天来,可是下定决心的,一定要替儿子把这个官职挣到手,也就不管这里是不是坐着外人了。

眼看马上就要过年了,跟人家姑娘家里约定好的“一年之期”很快就要到了。

那家人家是南方人,到时候坐上船,往南边一路驶去。自己去哪里才能去找一家如此门当户对,又不嫌弃儿子的亲家来。

“这是皇上给‘我’的荣耀,不是给‘杨家’的。”

杨休羡冷着脸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