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时今愤怒:“那你说怎么办!”
711:“根据本系统纵横无数剧本的经验来看, 一般这时候, 只有一种办法能让他们三个团结在一起。”
陆时今:“什么办法?”
711神神秘秘地说:“就是宿主你。”
“我???”陆时今心急道,“都火烧眉毛了,你能不能别卖关子了,赶紧往下说!”
711滔滔不绝说出自己的计划:“咱们需要的是一个契机。宿主你想想,如果你遇到危险,你说他们还会把注意力放在互相争斗上面吗?他们一定会齐心协力救你,对不对?这时候,就是男主林均尘发挥的舞台了,王子从魔王手中救公主的故事你应该听过无数遍了吧?到时候,观众爽度值和剧情完成度肯定能刷满,完成任务后我们就可以溜之大吉啦,管他们三个最后怎么样呢?你再也不用因为这事头疼了!你觉得这个计划怎么样?”
陆时今不禁对711刮目相看,“可以啊便利店,你简直就是一鬼才!作为你的宿主我很欣慰,关键时候,你终于靠得住一回了!”
711:“宿主你这话说的,我本来就很可靠好吧?”
“是是是,你解决了我的大麻烦,你现在说什么都对!”陆时今雀跃道,“那么问题来了,谁是抓走‘公主’的那个‘魔王’?”
711:“我来翻翻这个剧情里有几个反派。第一个,合欢宗宗主,他是个出了名的淫修,在原剧情里因为觊觎林均尘的美色,数次想要给林均尘下毒和他双修,最后被林均尘削去灵根,砍断手脚沦为一个乞丐。”
陆时今想也不想就否决掉了这个人,“这个人不行,我现在听到双修两个字就腿软,而且我现在这副样子,万一落到他手中清白不保怎么办?换一个换一个。”
711:“还有一个,魔尊崇尧,此人阴险狡诈,小肚鸡肠,林均尘入魔后曾在他麾下效力,但崇尧嫉妒林均尘的修为很快超过他,几次设计暗害林均尘,最后被林均尘反杀,挫骨扬灰,身殒道消。”
陆时今默然了一会儿,问:“这个魔尊,他变态吗?”
711查了查资料介绍:“还行吧,平时也就偶尔砍砍人的手脚,以看别人痛苦的表情为乐。”
陆时今:“……你管这叫‘还行’?!”
711:“跟刚才我说的合欢宗宗主相比较,的确算还行啊。那个合欢宗宗主才叫变态呢,喜欢组织门下弟子一起嗑药然后玩多人运动,但凡见到个长得漂亮的,无论男女,都想把人炼为炉鼎,崇尧和他比起来,已经算正常的了。”
陆时今:“听你这么一说,好像是还行。还有没有别的选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