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这届观众的鉴赏水平,表示质疑。”陆时今冷笑说,“不过幸好他们遇到了我,那就让我来告诉他们,什么才是正确的三观。”
“小陆,这些文件你录好了没?怎么手脚这么慢啊,都快下班了,你可别连累我们陪你加班啊!”
一个尖细的女声将陆时今的神智从回忆中拉回到了现实,陆时今慢慢抬头,扫了说话的女人一眼。
“瞪我干嘛?你工作完不成你还有理了?”那女人翻了个白眼,冷哼不屑道,“别以为和笔大有点关系,就能在公司里偷懒混日子了,咱们公司可不养闲人废物。”
女人口中的“笔大”就是王励志,王励志的笔名叫“一支俗笔”,他的读者粉丝平时都会称他“笔大”。
王励志和白金文化签了合约,工作室交给了白金文化的人打理,而陆时今则被他安排了一份无关痛痒的闲职做着,最主要的工作,还是帮他当枪手。
然而其他人并不知道内情,都以为陆时今是个靠王励志关系进来,不思进取的软饭男,他们家笔大有钱有颜有才,更难得的是出了名后也不忘旧情,没有和陆时今分手,结果却要被这么个软饭男扒着吸血。
公司里有好几个女职员是王励志的铁杆书粉,私下里都为王励志打抱不平,平时明里暗里没少给陆时今使绊子,阴阳怪气、指桑骂槐的嘲讽更是家常便饭。
陆时今不喜欢和人交往,更不擅长和人吵架,所以对这些女人的冷嘲热讽只当听不见。
但他的退让隐忍只会让别人得寸进尺,那女人见陆时今不说话,以为他是知道自己理亏不敢和她争辩,顿时气焰更盛,说的话也更加难听起来。
“有些人啊,明明有手有脚,却非要当个寄生虫吸人家血,我要是他早就羞愧得一头撞死了!哪好意思出来见人,你们说是不是啊?”
“说得对,人不要脸则无敌,这个脸皮是不是比城墙还厚啊?”
“谁让人家有个好男朋友呢?”
“好了,都下班了还不回家,在这儿闲聊什么?是不是想留下来加班?”
有个男人从办公室外走进来,那几个嘴碎的女人尖酸刻薄的表情立即换成了笑脸,笑吟吟地上去打招呼。
“笔大回来啦,我们正准备下班呢,和小陆开几句玩笑而已,马上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