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一提到这个,就忍不住流口水。
到了季唯的铺子干活,简直是上辈子积福,工钱又高,还有肉吃, 真的是求都求不到!
“这个啊,不是中午吃的。”看到众人流露出失望的表情,季唯又道,“不过中午有猪蹄。”
“猪蹄!有猪蹄!”他话音刚落,忙的汗流浃背的汉子们异口同声欢呼起来。
季唯转了一圈,指出了几个小错误后,就把蒸了一个时辰的猪肉从锅里取出沥干水后,用擀面杖敲打到肉丝分离,散而不烂的状态。
再把压实了的猪肉丝搓成蓬松羽毛状,加入炖出来的浓郁肉汁和调好的糖酱油,下锅不停的翻炒,直到猪肉中的水分完全炒干,再加油炒到金黄酥脆。
根根分明,蓬松轻盈,又散发着黄澄澄的颜色,这就是季唯在这个世界上炒出来的第一份猪肉松。
第91章
季唯用整整四斤的猪肉, 做了一大盆猪肉松。中饭除了卤了一个时辰的卤水猪肉杂外, 就是白粥就肉松。
其实有中饭有卤水,就已经非常丰盛了, 工人们一听有肉松,就端着碗飞快地跑来抢着排队。他们并不知道肉松是什么东西,可听到有肉字就知道是荤菜, 这便足够了,一个个在屋子前的院子里排起了长队,一手拿着碗,另一手在碗上敲着等待。
“这黄黄的东西是什么啊?”排头的人看着季唯往他们盛粥的碗里, 夹了一筷子黄色丝状物,一脸的不解。
“这就是肉松啊。”季唯挥手,让他离开队伍, 紧接着动作迅速地给下一个工人打了粥和肉松。
“没见过这玩意儿,闻起来还挺香。”打好饭的工人随便找了块有阴影的空地坐下。
每个人的碗里都有一块猪蹄,几条切成丝的猪耳朵, 还有一筷子的肉松。分量绝对算不上多, 但对于平时都吃不上人的诸人来说,日日都能吃上肉, 是多么难得且奢侈的事情。
他们感激地看了季唯忙碌的背影一眼,埋头大口大口地吃起来。
炖了一个多时辰的卤猪蹄,浓郁的香料味中透出了几分冰糖的清甜,猪蹄肉又紧实又Q弹,就连猪骨头都被卤成了深褐色。猪耳朵肉里带了非常有嚼劲儿的白色软筋, 是他们从来没吃过的味道。
难得能吃上一回肉,没什么人上街会花钱去买内脏下水猪耳朵之类的东西。更何况这卤水滋味独特,比起普通的酱骨头来说,别具风味,淡淡的甜酱味特别的勾人。
“好想再吃一块猪蹄啊。”黑瘦的汉子脸上全是无穷的回味,他紧闭着双眼,嘴巴还含着最后一口的猪蹄肉不舍得咽下去。
边上的人用手肘顶了顶他肩膀,惊喜道:“老全!尝尝这个!”
被叫做老全的男人,被他手肘这么一顶,嘴里喊着的肉没防备咽了下去,呛的他咳嗽的满脸通红,好半晌回过劲儿来,狠狠瞪了边上的老搭档一眼,“干什么!差点噎死我了!”
“对不住啊,我无意的。”对方赔笑道。
“你要是故意的,我还能让你好过?”老全低头看了眼对方称赞的肉松,好奇地用筷子挑了挑,拨出了几缕纤细的猪肉丝,眯着眼睛怀疑道,“这真是猪肉?人家猪肉不都是一块一块的,这么细,能有什么肉味儿?太浪费东西了这是!”
“你要吃了,可就不这么说了!”
老全半信半疑地尝了几根。
刚炒出锅的猪肉松,又酥又脆,哪怕只有几根,咬在嘴里也还有经过了不断翻炒与熬煮出来的肉味,让人一吃就知道这肯定是猪肉做的,没有半分的参假。
老全没忍住,又送了一大口混着稀粥的肉松,边吃边砸吧。
肉松的咸香被米粥冲淡了,米粒中的甜味和肉松的咸味交织在一起,在他咽下去的那一霎那,嘴里瞬间分泌出了唾液。
老全两眼放光,大赞道:“这肉松,这肉松可真是好东西!我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过啊,不知道这季家小子到底是怎么想到的!真是吓人……”
“可不是,几个月前还是街上的混子无赖呢,现在却在北街开了铺子,一天天生意好的跟什么似的,人想买都买不着呢。”
“要是能每天吃上肉松就好了。”
“掌柜的,这叫肉松的玩意儿可真好吃啊,啥时候能再吃?”显然不只有老全这样想,在场的不少人心中都有这念头,但是只有一个憨厚朴实的汉子喊出来罢了。
大家眼巴巴地望着季唯,却见他把盆里少了大半的肉松点了点,拢成了一堆,才无奈道:“肉松做起来也比较麻烦,天天吃怕是难。除非——”
季唯脑子里电闪过一个念头,天天吃肉松也不是不可能,只要把肉松也提到了众人日常的工作中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