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袭击

“殴打他人若是造成轻微伤,则一般是进行罚款,同时在5-10日内进行拘留。但要是造成轻伤及其以上损害程度的,则构成故意伤害罪。她的行为恶劣,袭击的是军人,且至对方昏迷,按照《刑法》中的规定,可能要判刑。”

“同志,她已经在法院里和我断绝了母女关系。她有这样的结果,我只能表示遗憾。”

“据王翠花(沈母)的说法,她只是想管教自己的女儿。只是看错了人,所以才手误伤人。如果是这样的话,可以酌情……”

“谢谢您的好意。两个月前,我脑部受到重创,在医院里刚醒来,她就在公安局公然打我,并和我断绝关系。也就是在前段时间,她在我家里抓着我的头发,要我去为了犯罪的弟弟开脱。我没有同意,便用石头砸我家的窗户。她也是因此被捕入狱。昨天如果不是砸错了,您觉得我的脑袋还能经得住这样的伤害吗?”

“既然是这样,我们也就不多说了。耽误了你的工作,抱歉。”

“配合您的工作是每个公民的义务。那个同志因为我而受伤,我也会去医院有探望她。至于王翠花入狱的事情,您可以联系她所在的村委,看看怎么处理。”沈小晴说道。

“好。”

送走了公安,沈小晴一回头,就看到了办公室的玻璃窗户上探出来了好几个脑袋。她开门进去,问道:“你们想知道什么?不用偷听,我可以和你们说。”

“不用,不用!我们也就是随便看看。” 沈小晴觉得自己之前被传言当小三,现在这是被母亲追着打。装备部里只怕没人不认识自己了吧。

她觉得自己想要平平静静的生活好像还真的有点难。

周凯得知了消息的时候已经是快要中午的时间了。他找了一个理由让沈小晴陪他出去。

路上,他忍不住关心地说道:“我真的没想到,她居然会这么对待自己的女儿。你还好吗?”

“砸的人不是我。我这不好好的吗?”沈小晴说道。

周凯说道:“公安的同志有说接下来怎么处理吗?”

“我娘可能被关在监狱里。”

周凯说道:“今天下班,我送你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