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懂魏醒喜欢盛意什么了?他有什么值得喜欢的。当生活成了强烈的对比,丁茗越来越觉得自己才是应该得到幸福的那一个。他懂得付出,懂得照顾,他懂得理解人,这些优点都是盛意没有的。看看他每次看自己那双冰冷的眼睛吧,丁茗确定盛意看自己的眼神不是仇恨,是嫉妒。对,他太优秀了,优秀到盛意已经开始防着他了。
“大妈看您说的,人家是人家的日子,我是我的,您这是拉郎配呢。”丁茗温和的笑着,问了一些老太太老寒腿的事情,还提供了偏方。
满足了嚼舌头根的欲望之后,老太太离开了。丁茗站在那里,两天没好好吃饭的胃口再次抽疼起来,他下意识的去抚摸裤子口袋里的胃药,很快他又松开了手。
他不吃药,不能吃……
时令
是一件有意思的东西,它具有命令式的意义。每当五月节结束,人们就会跟随时令换上半袖。这对老天爷的盲从性,上到中央电视台的播报员,下到每个平头老百姓,人们不管气温多少度,全部都换上半袖短裤,迎接他们预想当中的闷热天气。
烽桦市今年的天气,一点也不热,即使过了五月节还是带着足足的凉意。这天清晨,盛意早早起床了,在家中收拾春装。魏醒上午十点的例会,可以多睡一会。他的手脚很轻,一件一件的认真的叠着,整整叠了两个小时。看着衣帽间里整齐有序的那些衣服,盛意很有成就感。他也哑然,这才生活了多久,这个二十平米不到的小衣帽屋,竟然被各种四季衣物塞的满满当当的,这些东西是什么时候买来的呢?
盛意蹲下身体翻看了几下长抽屉,一来二去的竟然找出一大包不成对的袜子,他将那些袜子一只一只的叠在一起,突然想,这些纯棉袜子做拖把也不错。
“你做什么呢?”魏醒打着哈欠站在门口看着正在认真整理的盛意,他的小意手里提着一堆袜子?
“醒了?我帮你买了早点,在厨房。”盛意现在已经完全接下了魏醒买早点的任务。他是爱睡懒觉,现在,他不想提供给魏醒和丁茗再次见面的机会,只好勤快点。
魏醒隔着裤衩子挖了两下屁股:“哦,我去洗澡。”说完他塔拉着他的布拖鞋向卫生间走去。
半小时后魏醒走了,走的时候他在一楼冲着楼上喊了句:“走了啊,晚饭别做,我给你带。”
盛意没抬头的应了声,继续整理那些袜子。时间就在不经意的忽略中过去了,当盛意抬头,外面已经是日头高照。盛意觉着大脑晕了一下,从光线不太强的衣帽间向外看去,世界是耀眼的,崭新的,新的他脑门子崩崩的疼,但是浑身却充满了力量。看着被他完全收拾的彻底的衣帽间,还有已经扎成一捆的纯棉袜子,他颇有成就感。
简单的一顿午饭后,盛意决定去买一根竹竿,木棍也成,还需要一根半米长的洋条铁丝用来扎拖把。住宅区周围总是有各种各样的围绕着人们生活基本要求的店铺,他很快想起就在小区拐弯不远处有个土产日杂,就这样两点来钟盛意穿着一件长袖衫出门了,这气温还挺冷的。
离开春季的小区花园被照顾的很好,绿茵茵的透着一股子悠闲劲儿。盛意慢悠悠的走着,他和魏醒都将这里当成了真正的家,慢慢的这里的一草一木他们都是爱的,而且越来越爱。
他正走着,看着,一阵啪啪的麻将牌的声音哗啦啦的传来,随着那些属于麻将特有的撞击声传来,盛意甚至听到了丁茗那种细细柔柔的笑声。他停下脚步不由好奇,那个人怎么会出现在此?
就在前面的花园凉亭下,几个小区的老太太还有丁茗正在那里打麻将。就在他们的身后还有小区的一些其他闲人在看着热闹,这群人似乎玩的十分快乐。五月节的节气虽然有些凉意,但丝毫干扰不了他们,为了一把麻将牌聊的吵得那叫个热火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