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远今日心情不错,十分地兴奋,但是品质突然特别地“高尚”起来。他没逗那位正在给他去死皮的服务员,他那个脚,常年去工地视察,脚下全部是厚皮,不过魏醒觉得他的脸皮要比脚皮厚。
魏醒惊讶地看着唐远,他真没撩猫逗狗,他在继续说着爱情。
“三儿,你想过那样的日子吗?”
“你都没告诉我那样的日子,是什么?”
“早上起床,每次睁眼都看的是一张脸。”
“你以前说,会吓死。”
“现在不会了,真的,我现在觉得,那样的生活也不错。”
“听你这么说,我吓死了。”魏醒觉得唐远有问题,绝对有问题。
唐远摆摆手,两位修脚工收拾起器具站起来,唐远看着他们出去关上门后,扭头表情再次高尚起来: “最近我一直向往一种生活。”
魏醒拿起酒瓶很认真地阅读了一下酒瓶上的文字,他不认为唐远能有什么正经话。
“我想要爱情,我给你们讲过吧?初二的时候其实我有过爱情,我班有个叫范可易,我就爱他,真的,这个故事我对你们说过多次了。那个时候我特喜欢他,现在想起来那叫爱情。”唐远很向往地带着纯洁的表情回忆。
魏醒扯扯嘴角:“完全不觉得你那是在说爱情,半路劫人家;往人家书本上乱画;趁着人家小便推人家跌进尿槽子里就是你的爱情?”
唐远没搭理魏醒的讥讽,他只是抚摸着心脏的部位:“我觉得我这个人,命特别不好,那种酸酸的、甜甜的的味道,我只尝试过一次。那个时候吧,我除了想村花之外,我就想他了,我每天想他,早上起来会想;吃早点的时候会想;打游戏的时候会想。我记得有一次全班给军属老大爷擦窗户,范可易没带午饭,我就把我的午饭给他吃了,开始他还不敢,我就踹了他几脚,然后他就吃了,那之后我整整饿了一天,我家穷,每天就两顿饭,你说我多不易!”
魏醒抚摸着自己的额头,苦恼,实在是苦恼。
“我特高兴,真的,特别的高兴,看他吃比我自己吃高兴。”唐远陷入回忆当中,他停顿了一会坐起来直视正在苦恼的魏醒:“那个时候,我特别想告诉他我屁股上有个胎记的事情,我一想起他我就憋得慌,我特别想知道他在家里是什么样子。我什么都想知道,真的,这种感觉,现在想起来,就叫爱情吧?我确定,从初二以后,我再也没遇到过了,真想再试试。”唐远看着对面的墙壁,表情坚定,越加地高尚。
魏醒更加苦恼了,他想掐死身边这个“变态”。
唐远一点也没考虑到朋友有多受不了,考虑了,他就不是唐远了。他在继续陈诉着自己的梦想,继续装他的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