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起窗户,盛意开始处理自己所有的痕迹,他很平静,真是搞不懂,为什么那个人还要保留自己的一切,他想证明啥?如果想证明,为什么法庭上他一言不发?如果想证明,这草为什么枯死了?
烧毁所有的照片,带走了所有的属于自己的东西,慢慢下了楼,门房大爷小心地看着他,眼神就像看个小贼。
行李丢进车尾箱,盛意坐回车子,江律师发动车子离开那里。出小区的刹那,车子和奔跑而来的曾旭擦肩而过,他看着他拼命的喊着自己的名字,他看着他狂追着自己的车子,他看着他跌倒,越来越远。
江律师一直小心地观察着盛意的表情,抱歉,盛意什么都不会给他看出来。每个人都说曾旭的长短,唯独盛意他从未说过曾旭半句不好,曾旭没错,他的父母也没错,错的只是那个年纪,那个须要付出代价的一个年纪;那个肯为爱情付出,舍得为爱情去头破血流,声嘶力竭的像个疯子一般的年纪。当那个年纪度过,剩下的也许就只有一句话:
“我真怀念我那天真幼稚的青春,它是那么地纯洁。”
盛意不恨曾旭,他觉得每个人为青春无知都付出过各种各样的代价,他比女人幸运多了。有些女孩子,犹如花苞一般鲜香的时刻,为了完成青春的功课,她们付出的代价远远比男人大得多得多,那些伤害是一辈子的,盛意庆幸自己是男人。
他突然扭头看着那个曾旭消失的方向,他替他的父母感到惋惜,这样被保护过的孩子,下一次摔跤,没人再会为他阻挡什么了。这样的人,要么一蹶不振,要么……他会闯出更大的祸事来,因为他知道,他的父母总是有办法帮到他、保护他,他的幼年期,也许会无限拉长……
为什么会帮曾旭顶罪,为什么?
曾旭那晚是为他打的架,曾旭是因为他伤的人,曾旭为了他庆祝生日,曾旭是因为他吃的醋……
盛意离开了自己的大学,社会大学、感情大学,这一次他是真成熟了,熟到流汤,冒着黑黑焦味。
九月,他再次入学,这一次不是自己考上的,花钱上的。不知道江律师动用了什么关系,他进了一所二类大学重新读大二,同样的大学,唯一不同的是,上一次是四季如春的都市,这一次却是冬季特别漫长的北方都市烽桦。
新到烽桦市的盛意没有去学校住,自由惯了的他,不能再忍受舍监查房,不能再忍受那些热血友情,不能忍受周围那些惊天动地、哭天抹泪的属于大学生的感情生活。他不属于那里。
他买了一条小狗,价值六百,一只血统不太纯的幼年金毛。他喜欢金毛,因为这种狗性格沉默,耐得住寂寞,有时候一天都不叫一声,那狗名字叫豆腐脑。
他准备带着这条血统不纯的狗儿,沉寂在这个世界,再也不发出声音。
重续大学梦
刚到烽桦市的盛意那阵子很喜欢一首叫青春的歌曲。歌曲是个有意思的东西,每当你心情不好,总有一首歌飘进你耳朵,一旦附和了心思,就一辈子都无法忘记。那阵子,盛意的耳朵里就只听这一首歌,没完没了地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