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缠著我,我就一脚踢开!反正把我憋的很了,回来会冲著你发泄,到时候你也不能叫痛!”
“啊!”我脸红红,嘟著嘴看著他。
“看看你,小嘴噘得这麽高!”他在我嘟起的嘴巴上亲一下,“本来你是我的小奴隶,说好了只能我管你,不准你管我,可是我现在都跟你讲起公平来了!我能做的,你也能做;不准你做的,我也一样遵守!就这你还嫌我对你不好,你说我对你好不好?”
“我没说你对我不好!”我争辩,我确实没那样说过。
“可是你说我很凶!”
“你是很凶吗!”
“那就这样说好了!女朋友,你交多少个都行,我都不管你;同理,你也不准再发牢骚嫌我女朋友多!男朋友,谁也不准交,我也不交,你也不交!只要不违反这个协议,我以後就不会随便凶你!你看看这样子是不是很公平?”
公平吗?感觉表面上看起来好像是很公平,可是……为什麽总觉得有那麽一点不对劲儿?
“你还在想什麽?已经说定的事,不准再想!”他再亲我一下,“那你赶紧交个女朋友,只要你有了女朋友,那些同性恋自然不敢再盯著你!不过我警告你,不准借著跟女孩子约会的理由,其实是跟男孩子在一起!”
“哦!”我再想一想,然後我想明白了,“这好像……是一份辛丑条约!”
“什麽辛丑条约?”他一边瞪著我,一边脸上也开始忍不住的有些笑意溢出来,“不管是什麽条约,已经签订了的,就不能更改。那!交个女朋友,对你好处多得很!你喜欢看电影,可是我不可能老是陪你,那你就可以找女朋友陪,你也可以约女朋友一起逛街吃饭。再有,学校里那麽多活动,你老是不参加也不好,如果有了女朋友,你就可以堂而皇之的带著女朋友一起去参加,而我也不用担心又会有男孩儿缠著你!你看看我是不是为了你好?”
他是为我好吗?可能……按照他说的确实对我有些好处,但是我现在可不像小时候那麽好骗,最起码他的出发点,并不真的只是为了我好。
首先说说他所谓的公平吧!
表面上看起来我享受著跟他同等的待遇,他说我跟他都可以交女朋友,交多少个都行!可是他正好喜欢女孩子,交的越多他越喜欢!而我不喜欢女孩子,交一个我都嫌麻烦;他又说两个人都不准交男朋友,一个都不行!可是他本来就不喜欢男孩儿,交不交根本无所谓!而我喜欢男孩儿,这一条管来管去就是在管我。
再有,他列举了一大片好处诱拐我交个女朋友,其实最终就是两个目的:首先,如果我有个女朋友在身边,他就不怕再有同性恋会缠著我;其次,如果我也有女朋友,他也有女朋友,就算我摘掉眼镜让人看见我漂亮,就算被人经常看到我跟他出双入对,也不会有人怀疑到他跟我的关系,那他就不怕惹上“同性恋”的麻烦而追不到女人了。
所以,你说这只狐狸有多狡猾!口口声声讲公平为我好,其实好处最终都落在了他那一头。
不过话说回来,别说他现在还是好言好语在跟我商量,就算他像从前那样强制我执行,我敢说个“不”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