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道听途说,还是亲身经历,总之,MMA是每个热爱近身格斗的人心目中的最高殿堂,不过,一想到小少爷那副小身板,跟参与MMA那群肌肉妖怪对决,密斯就不由擦了擦额上黄豆大的冷汗。
“就在这里了,你自己下去吧。”
说话间,本来就不长的甬道已经走到了尽头,在前面带路的白夜寻突然转过身,冰冷低沉地说。
“好。”
不再赘言,凌韬带着密斯朝着甬道尽头通往地下的楼梯走去。
“他已经连赢了十六场,如果今晚上这一场还能保持不败,他就可以直接挑战麻药王。”
原来,不知是因为MMA的读音近似于“麻药”,还是暗指组织北岛综合格斗的举办方是贩卖毒品的麻药组织,不知从何时起,外界便将保持着232场不败纪录的MMA最强者,戏称为“麻药王”。
所有参与者,只要能在MMA比试中连赢是十七场,就拥有向麻药王挑战的资格,一旦打败了麻药王,不但可以获取一笔举办方提供的丰厚奖金,还可以登上MMA之王的宝座。因此,能够向麻药王提出挑战,一直是所有MMA参与者的终极目标。
不过,据密斯所知,从北岛的MMA举办至今,只有一个人连赢过十七场,并且最终挑战了麻药王,虽然最后还是败在了麻药王手里,不过那人还是拿走了一笔 极其丰厚的奖金。而令人惋惜的是,那个仅离麻药王只有一步之遥的人现在已经不在世上了,那人就是前不久才不幸罹难的联邦已故的指挥官,凌恩。
跟着凌韬走下大概两百多阶的铁梯,还没有走近,铺天盖地的欢呼声,打斗发出来的叱喝声,就从铁梯底部的大厅扑面而来。
一百多盏巨大的白炽灯将地底下的大厅照得亮如白昼,光是在刚才那条漆黑、死寂的甬道里,根本想象不出来地底下居然聚集着一两万人。
这里大多数人都是筋肉结实、身材壮硕的成年男性,几乎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原始的、残忍的、兽性的快乐。大厅的靠墙一侧,则是贩卖酒水跟香烟的吧台,二十几位打扮性感的豹女郎则托着桃心形的豹纹托盘在大厅里来来回回地端着美酒。
整个大厅被正在同时进行的格斗划分成无数个不同的区域,每个场地的外围都站满了人,光是站在楼梯上,根本就看不清楚场地内的景象。在这种乌烟瘴气、并且只能用“人山人海”来形容的地方,想要找到凌天恩,根本就不比大海捞针容易多少。
心虚地看了身旁的凌韬一眼,密斯迟疑道,“总裁,我们……”
“去人最多的地方看看,他应该在那边。”清雅的唇角噙起一丝笑容,凌韬淡淡道。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