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秦钦

秦钦第一次见到陈珂的时候,是沈凛的生日会上。沈凛那个时候还是一个不及弱冠的少年,彼时刚认了道上的唐老爷子做义父,轰动一时。

秦钦当时不过是跟在自家老大身边的一个小锣锣,混口饭吃罢了。自家老大也是跟着老大的老大才能来参加这样的聚会。

沈凛和他完全不一样,虽然是私生子,但是也是在世家大族里成长的孩子。行动坐姿、谈吐语气都是十分严谨,全身上下一丝不苟,板板正正地看起来就没意思。

他看着沈凛万众瞩目的从回旋的楼梯慢慢地走下来,心里只有羡慕,如果他也可以和沈凛一样就好了。对于他这样连饭都吃不上的人,私生子算什么,再怎么被人鄙视,也比不过饿着肚子的痛苦。

除了沈凛,给他留下深刻印象的就是跟在沈凛身后的男人。

如果他不特意做出什么举动,或许根本没有人会注意到他。他就像是一把利剑,在剑鞘里的时候并没有任何的杀伤力,只会让人感到神秘。

他静静地跟着沈凛的身后,低着头,眼睛完全集中在沈凛的身上。

后来秦钦才知道那是唐老爷子为沈凛找的贴身保镖,陈珂。

秦钦一向胸无大志,他只想混日子能过下去就行了。但是在见到陈珂的那一刻,他改变了这个主意。他希望这个男人能将目光永远系在他秦钦的身上。

秦钦从来不相信一见钟情。两个人并不了解,却因为第一次见面就钟情于对方,那么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被对方的外表所蛊惑。

秦钦当然承认这一点,他在见到陈珂的第一眼就被他折服了。

但是并不是长相。陈珂长得很周正,脸部的线条很锋利,甚至有一些坚硬,让人感觉不尽人情,他的双眼永远都会聚焦于一个地方,那就是他现在关注的地方,不会再去看别的。

他专注认真,对待目标永远都一击即中。

整个过程中,秦钦除了一开始嫉妒了一下沈凛,就都在盯着陈珂。

陈珂的感官很敏锐,他很快就察觉到了秦钦在看着他,于是他向这个目光的来源看了一眼,只有一眼,他和秦钦只对视了一眼。之后陈珂再也没有理会过秦钦,但是对于秦钦来说,这就足够了。

一个人会被另一个人吸引,有两种原因。第一是他们两个人有共同的地方,能引起共鸣,这大概就是知音。第二是一个人拥着这另一个人不曾拥有的东西。比如说自信,比如说勇气。

秦钦后来琢磨了许久,到底是怎么被陈珂给吸引的。

他想,大概是陈珂身上有自己没有的东西。比如说那种一击即中的专注与认真。

秦钦想接近陈珂,可是却连他的边都挨不着。

倒是一个意外让他和沈凛认识了。

他跟沈凛本来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不会有任何交集。

直到有一天,他在寻场子的时候,在街头捡到了中枪的沈凛。其实秦钦一直奇怪为什么自己没有和沈凛来这么一段情缘,说起有缘,他们俩的缘分才是真的深厚,出来放个水都能捡个人回去。

秦钦一看倒在地上的人是沈凛,一个溜烟儿就偷偷把他给背回去了。

后来又把他藏在家里照顾了十多天。他是个没存在感的,谁也不会想到他头上去。

怎么说,秦钦对沈凛也算是有了救命之恩。沈凛一开始当然是不认识秦钦这种跟在小弟身后的小弟的,他以为这个人把自己捡回来是有什么图谋。

可是秦钦是真的在照顾他,似乎没有什么别的居心。

一天两天还好,大半个月下来,两个人年纪相仿、性情相投,在一起待久了,本来又都是在道上混的,也有了点兄弟的情谊。

沈凛当时毕竟年轻,不如现在这般小心谨慎,心思深沉,很快地就相信了秦钦,也幸亏是那个时候的天真,所以得到了一个好兄弟。

沈凛拜托秦钦去找陈珂,告诉陈珂他现在的消息。

秦钦一听,心里乐开了花。他就等着沈凛说这句话,于是屁颠屁颠地也不管什么危险,就傻乎乎地去找陈珂。

陈珂对秦钦已经完全没印象了。看着眼前这个笑容猥琐的男人,他很怀疑这个人口里说的什么是他仗义出手救了沈凛,什么不顾枪林雨弹、炮火灰尘,一手一枪就解决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