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下旬,小麦早就可以收割了,金黄的麦穗耷拉着头。太阳恢复活力,火辣辣的照耀大地,漫目可见之处,人迹荒芜,一片金黄。
男人的运气明显不大好,几十分钟后,脸色通红,眼神涣散,慢慢的说不出话来。他肩膀的伤口已经彻底失去原来的颜色,泛着紫黑,深入肉里,人也开始神志不清。
女孩才十六七岁,花一样的年龄。因为长时间没有水洗澡洗头,头发油乎乎的,皮肤也很脏,然而就算如此,还是能从中看出少女姣好的五官,昂扬的朝气。
霍贤一手掌着方向盘,郑砚只好跟李光明商量,做口型问道:“你来还是我来?”
李光明赶紧摆手,他说不出来那句话。
郑砚望着窗外的麦地叹气,他还真是坏事做尽,早晚会遭报应。
男人意识越来越模糊,却下意识的用力推拒女儿,和她保持一定的距离。
郑砚轻声道:“我们尽力了,你叫铃铃是吗?你爸……该走了。”
铃铃抱紧父亲的肩膀,吃力的说:“不、不要,我爸会好的,我爸……我爸……”
“你明知道不会,你不是小孩,别自欺欺人。”郑砚道:“我想你的父亲,并不想让你看见他变成怪物的样子,现在是最好的结果。你看看这里,大地一望无边,几乎没有人经过。就让你爸作为一个丧尸……回归自然吧。”
男人嘴里开始分泌黏液,霍贤将车停在地边上,李光明抱住铃铃,女孩徒劳的挣扎,心里的悔意贯彻天际。
她和父亲冷战了两个多月,只因为父亲要再婚。她以沉默和冷漠来反击,平时一言不发,然而一开口,嘴巴就像一把利刀,句句戳人心窝,看到父亲受伤和低落的表情,她才觉得痛快,觉得打赢了这场仗。
从来、从来都不会珍惜当下,体谅父亲。
直到此时此刻。
子欲养而亲不待。
她没有丝毫的心理准备,就要和父亲天人永别。
路虎渐行渐远,被放躺在地上的男人缓缓睁开眼睛,站起来茫然的游荡在麦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