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天不亡我!
王永成洋洋得意,他天生的懒,怕累怕束缚,花钱又大手大脚。小时候他娘惯着他,长大了娶了个老婆,他还是不务正业,等他老婆惯着他。
不过这有什么呢,人活着不就是图个享乐么。
他很喜欢现在的生活,每天做做饭刷刷碗,吃住的都不错。
至于那个白面似的姓郑的小年轻,整天不给他个好脸,当他王永城是好惹的?
王永成连声冷笑,他虽然贪生怕死,不敢杀丧尸,可对他来说,杀人要简单多了。
楼下,胡非在看故事书,看一回跑趟厕所,回来就狂喝水。
两个小时跑了十多趟,躺在沙发上捂着肚子打滚。
李光明在看盗墓笔记,已经看到第二卷。
而郑砚和霍贤在下棋,当胡非又经过他身旁,郑砚头也不回,准确的拉住他的胳膊,蹙眉道:“你怎么回事?拉肚子?”
“不是,我水喝多了。”胡非摸摸肚子,期期艾艾地说:“叔叔我有点饿。”
郑砚看看表,现在离午饭时间还有一个多小时。
“不是要去厕所吗,去吧。”郑砚示意等会再走棋,起身到卧室,装模作样的找了片刻,从空间取出一包王中王火腿和一块面包。
等从卧室出来,喊了胡非一声,小孩从书里抬头,眼睛唰的亮了,口水淌了一地。目光动也不动,黏在郑砚的手上,随着他的手挥动的方向移动眼珠。
“想不想吃?”
“特别想!”胡非从凳子上站起来说。
郑砚逗他,笑道:“叫叔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