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密麻麻的丧尸发出嗬嗬的声音,从错落的房屋走出来。郑砚忙四处张望,丧尸主要聚集在村子里,另外三个方向则全是无边无际的农地。无暇多想,背着大刀先跑再说,奔出去几步发现没人跟上,回头一看那小个男人定住似的钉在原地,小腿抖成秋风残叶,怔怔看着逐步走近的丧尸。
郑砚吐了口唾沫,骂了声操,跑回去踹上男人屁|股,吼道:“傻|逼!跑啊!”
男人如梦初醒,撒丫子跑起来。
郑砚一边健步如飞,大脑迅速运作。丧尸的行动并不快,大约两秒迈动三步,他们的优势是速度和敏捷力胜于丧尸——在没有变异丧尸的前提下。可是丧尸是不会疲劳的,如果没有脱身之法,等他们跑到断气,迟早会被丧尸追上。
如果逃不掉怎么办?自己八成不会变丧尸,几百个丧尸扑上来吃他,一人一口就没了。就算变成丧尸他可能也是骷髅丧尸……郑砚乱七八糟的想,思绪乱成一团。一口气跑了三公里,把丧尸小分队远远抛在后面,郑砚实在跑不动了,双手撑住膝盖,弯腰大喘气。
那个小个子也是累极了,脸色蜡白,看着不像做惯体力活的,软软躺在地上。
郑砚缓了口气,直起身望着村子的方向。几百只丧尸分散一片,最左和最右相距几十米,形成一道灰沉色的地平线。照这个速度计算,再有五六分钟就能追上来。
这么跑不是办法,郑砚想。除非这么一路跑回基地……简直痴心妄想,基地离这里直线几十公里,加上需要绕路丧尸集聚的县城,足有百多公里,跑到死更现实一些。或者往附近村镇去,只是他们没有车,没有防护工具。郑砚的武器是一把大刀,适合近距离战斗,以他的身手,和三五个丧尸搏斗还能应付,再多就难说了。末世后,冬夏两季拉长,春秋季节缩短,现在十月底了,天气还很炎热。他们都光着胳膊,如果这幅尊容走进县镇内部,走进丧尸的包围圈,被抓挠一下,就没活路了。
郑砚心里乱糟糟的,暗恨自己轻信于人。
绞尽脑汁无计可施,丧尸步步逼近,郑砚招呼拼命休息的老兄一声,“跑!”
丧尸速度缓慢,他们尽量沿着公路前行,只要不被追赶上,再注意避开小型丧尸群,也许可以遇到出任务的其他车队。
两人跑一段走一段,节省体力,谁也没有多话,始终和丧尸保持两百米的间隔。这般坚持了两个多小时,郑砚口干舌燥,大脑一片空茫,只有双脚还在机械的移动,郑砚抹了一把汗,快渴死了,就舔舔胳膊上的汗水。眼睛发花之际,竟恍惚看见了希望。
郑砚甩甩脑袋,唯恐是幻觉,擦擦眼睛再看,远方的另一条公路,和他们并排而行的,有八个行动的小黑点。
那明显是出使大型任务的车队,前后八辆车,都是军用悍马。这个车型即使军|方也很少使用,马力足底盘高外壳坚固,雪地山野都能行驶,却因为两个油箱,特别费油,一般人连一台都开不起。
更何况是八辆。
郑砚喜极而泣,心说天不亡我,这是霍贤的车队。
郑砚扒掉上衣,赤|裸上身,手里挥舞衣服往车队方向疾奔,一边大喊大叫吸引注意力。可惜两条公路相距实在太远,他又蹦又跳的也没让悍马的车速减缓半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