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让我们来看一看长龙的最后,兰斯看不见的地方,排着两个我们熟悉的身影。
“你真是烦死人了~你在网上沉迷看那个什么‘咸鱼仙姑’的小说也就算了,看网文又不用见真人,你现在居然还大老远地跑到这种鸟不拉屎的鬼地方来,参加什么签售会,还崇拜一个叫什么‘一身蓝’的老家伙。你看看这队伍长的!晚饭的点都排不到,这些人都跟你一样,是瞎了眼睛!”说话的,是一个约莫十八九岁的少年,有着东方人的黑头发、精致的娃娃脸,像模像样地穿着一身银灰色休闲西装,齐耳的半长短发,随意地扎在脑后,年纪不大、脾气倒不小,正在嘟嘟囔囔地,对着旁边的一起来的人发脾气。
“好了好了,别生气了嘛,今天晚上,我可是预定了总统套房哦,听说他们有超大的浴缸,里面躺三四个人都没问题。只要小费给得足,服务生还会在里面放满玫瑰花瓣。你想不想跟我一起躺在热水里按摩?嗯?”比青年稍矮一些的,是一个长相和煦的青年,也是二十来岁出头的华人模样,也说着中文,穿着一身一尘不染的白西装,西装口袋里还骚气逼人地别着一朵花。无论是皮相,还是谈吐、性格,都能用古人形容谦谦君子的“温润如玉”来描述,只是那一笑起来,眉眼间生出的妩媚,倒像一只开了满屏的雄孔雀。
“真的吗?”少年显然被说动了,小狼一样的眼睛里闪着期待的光芒,“好想现在就把你拖到房间里去,压在浴缸里面狠狠地干·你!”说着,少年把手环在了青年人的腰上。
这里人虽然多,但大家的眼睛都是集中在伊森·兰身上的,再说美国又不是一个同性恋需要遮遮掩掩的保守地方,中文在老外耳朵里就是毫无意义的“青穹青穹拼”,他们完全听不懂这话里的色色意味,所以青年也没有多少不好意思。
他只是宠溺地对环着他的人说:“可以,但让不让你干就要看你的表现咯。”
“表现?什么表现?我在床上的表现还不够勇猛吗?”少年说着就要抓青年的耳朵以示抗议。
“你还记不记得,我们去coachella看演唱会那次,你是怎么抱着我,从千军万马的头顶上踩过去,天神一般降临在马库斯的舞台上的?”
“哼,小爷我的辉煌事迹,我当然记得。可是你不要忘了,那次你试图去勾引那个什么狗屁摇滚明星,差点被他上了的事情,我还没找你算账呢!你不要告诉我你还想去勾引那个什么‘一身蓝’,你要是敢弄得我‘一头绿’,我保证让你底下那张不安分的小嘴‘一嘴红’!”
“不勾引不勾引,这次是正经的崇拜,跟那个只会咆哮的‘马哭死’可完全不一样。这个伊森呀,可是我的大偶像,他写的爱情故事,真真是动人到极点,让人忍不住想为里面的主人公哭泣呢。”
“你再为别人瞎哭,小心我操到你哭出来为止!”少年忿忿地威胁道。
“嘿嘿,可可,”所以少年的名字叫可可,“你能再帮我想个办法,吸引住伊森的注意,让他帮我早点签了这个名,我们也好早点回房间去嘿咻嘿咻啊。”青年总是有办法让可可乖服。
少年歪着头想了想:“办法是有的,就看你肯不肯配合了。”
第40章 公关
“着火啦——!”人群中不知道是谁惊恐地喊了一声,本来热切盼望得到伊森签名的粉丝们纷纷回头,见到不远处摆在会场中间的一层层圆形展架上,窜起了冲天的火焰。偶像的书烧了起来,火苗夹带着书页被烧焦的味道,跳跃在人们的眼中。
“快救火!”
“啊——快,快让我出去!”
“不要挤不要挤,啊!你别推我啊!”
“不要慌,大家不要慌!冷静、冷静!”
“噗——嘶——”是工作人员拿着灭火器浇灭火苗的声音,所幸火势只是集中在展架上,还没有开始向着别处大规模蔓延开来,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你干什么!你这个神经病,你为什么烧我偶像的书!我恨死你了!”人群中,刚才那个青年大声叫喊了起来。
这下子好奇的人们也顾不上排队了,纷纷围着展架旁边正在吵架的两个男人看,里里外外站了好几圈——看来全世界爱看热闹的,不仅仅是天朝人民。人们纷纷指指点点,有的说,这两人长得真好看,该不会是模特吧;有的说,闹什么呢,情侣吵架居然敢烧我们偶像伊森大人的书,简直是胆大包天了!
“哼,烧的就是他的书!让他整天祸害你的思想,弄得你都想跟我分手了!”那个叫可可的少年嘟着嘴毫不悔改地嚷嚷道。
这时候一大群保安已经向着他们围拢过来,有人向伊森请示,是不是要直接把这俩闹事的家伙给“请”出去。这时候,饶是偶像本人再淡定,见到有人来他的签售会砸场子,还公然烧自己的书,也不能不站起来走上前去了解情况。
这是一个公关事件,如果就这样把两人给赶出去,第二天报纸上没准就会写“伊森·兰作品遭质疑,签售会现场被书迷当场烧书,恼羞成怒把放火者赶出大厅”,这对一个正在迅速崛起的当红人气作家,可是相当严重的形象损毁。
于是伊森故作镇定地挥了挥手示意保安不要轻举妄动,自己走到吵架的青年情侣面前,用风度翩翩的微笑以及温和的语气问道:“两位,有话好好说,如果我的作品内容有任何的不妥,我会给予我的读者一个合理的解释和公开的道歉。”
兰斯也已经跟着哥哥走到两人旁边,只见少年环抱着双手,不屑地瞥了伊森一眼,用倨傲的口气说:“哦,你就是伊森·兰是吧?我正好要问问你,你写的那是什么爱情,现实里可能存在吗?你误导了我的伴侣(partner,美国人对同性恋人的称谓),让他觉得我不够爱他,必须要做到你书里的那个样子才叫爱情。你说说看,那样的,你自己能做到吗!”可可在胡扯,显然他自己根本就没翻过伊森的小说,连封皮长啥样子都不知道。嘿嘿,反正就是讲爱情的呗,无非就是那些虚假的什么情啊爱的,哪有他和顾安真实的爱情来得轰轰烈烈、惊心动魄啊?
伊森笑了,原来不是在批评他的小说写得差啊,只是由于男主人公对女主人公太好了,超出了一般人能做到的好而已。
“这位小兄弟,你不要误会,书只是书,哪能和现实的爱情相比呢,我相信你能陪你的伴侣远道而来,而他也愿意让你陪伴在他的身边,显然你们两个是相爱的。书么,烧了可以再印,而爱人却失而不可复得,希望你们两个能够彼此珍惜哈。”伊森笑得风度偏偏,毫不计较可可的冒犯——一个完美的公关策略。嗯,弄得好,这件事登上头条后这还能成为宣传他新书的好广告呢。兰斯在心里替哥哥捏的一把汗,终于可以放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