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我错了,你回来好吗?
——背面做也行啊,站着做我也喜欢,你想听我叫什么我就叫什么!以后什么都听你的!
——我还欠你二百五十万呢,你不要我也不能不要那二百五十万啊!
——我爱你。
——我爱你。
——我爱你。
沈彻背靠着床坐在地上,发了一下午的短信,直到太阳西斜,卧房里冷冷清清的,他看着那第十七条发送成功的“我爱你”,觉得自己都快哭了。
脑海里开始回放和秦修相遇时相处时的点点滴滴,那个时候秦修歪着头一脸嫌弃地打量他的书架;怒气冲冲地从浴室冲出来揪着他的衣领;裹着一身被单在床边教训他;要他坐在机车后又不许他抱他;趴在他背上蛮不讲理地要舔他的人造小麦色……
沈彻哭丧着脸,这都开始人生的跑马灯了吗?!不行,卷毛青年从地上一骨碌爬起来,我好不容易才追到你,我的校花我要自己找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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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修搬进新公寓三天了,公司停了他的全部通告,他每天只能无所事事地在附近街区转悠。这一天天气不错,不知不觉就走了很远,直到听见一座小公园里传来此起彼伏的狗吠声。
公园有点年头了,现在已经成了宠物市场,各种猫猫狗狗齐聚一堂,好不热闹。
秦修踏进公园没走几步就看见远处一排卖猫的卖家严正以待,不敢再往里走了,只能在大门口附近转转。榕树下有几处卖狗的,篮子里有只不大的金毛幼崽刚睡醒,秦修蹲下来摸了摸小金毛的背,卖家殷勤地介绍着“纯种金毛寻回犬”“它妈是搜救犬”“你看它这毛色多正”BLABLA……
秦修将小东西抱出来,放在腿上,大腿上一瞬间就热热的一团,那熨烫的体温似曾相识,他没想到仅仅是体温都能让他不好受。小狗仔讨好地舔着他的手指,卖家还在推销,秦修淡淡地道:“我以前也养过一只大金毛。”
“是吗?”卖家很有眼见力地道,“金毛犬又活泼又黏人,一个人住养只金毛真的不错。”
秦修将那只金毛幼崽放回篮子,起身道:“我考虑一下吧。”他现在倒是有空,可一忙起来恐怕就没功夫照顾幼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