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修抱着手臂朝金杯车走近几步,对驾驶席的沈彻勾勾手指,卷毛青年不敢怠慢忙凑到窗前,秦修弯下脖子:“送我一程你良心会好受点?”
沈彻欲哭无泪地点头。
秦修冷哼着歪歪嘴角:“我不想你好受。”
沈彻:“……”
秦修离开车子,继续潇洒地雨中行。不过他没想到一分钟后,小金杯竟然锲而不舍地又贴了上来。
“那个,秦修……”沈彻探出头来,扫了扫秦修的裤子,吞吞吐吐斟酌着措辞,“我知道你不想我好受,不过,你裤子后面脏成这样,这么一路走真的……大丈夫?”
秦修半信半疑地停下脚步,用手摸了摸裤子后面,然后对着那一手泥巴狠狠地皱起眉头。
沈彻又被眼风波及到,悄无声息替秦修开了车门。
拉锯半天,总算是将秦大美人请上了车,沈彻松了口气,半眼也不敢瞄身边的秦修。车子里供着这么个大冰坨子也有好处,空调费都节省了。
说是不去看,但有时候眼光还是忍不住要往秦修的方向瞄,尤其是等红灯的时候。长得太好看的人天生就是发光体,安嘉冕也是这样的发光体,不过单论长相而言,秦修的颜更有杀伤力一些。安嘉冕比较温润,属于长期耐看型,而秦修是第一眼就惊为天人型,但是他的美锐气未免太重……
正偷看着,就见秦修眉头一拧拿下手机,那双天然眼线效果的丹凤眼危险地眯着。
我靠,沈彻赶紧收回视线,太重了,简直是妖气杀气各种肆虐。
上车到现在秦修一直在拨手机,不过似乎对方死活就是不接电话,沈彻都要替手机那头的人默哀了。前面就快到十字路口了,他问:“你要去哪儿?”
秦修有些恼火地又拨了一遍电话,照例无人接听,他沉了口气:“上城区丹美大厦。”
“丹美大厦?你也住那儿?”居然有交集哇,沈彻一口快就问了出来。
秦修扫了一眼眼睛亮亮的卷毛青年,这家伙出门时都没梳个头吗,乱糟糟的像流浪犬一样,对,就是那种卷毛旺财犬,他哼了一声:“你住那边?”
沈彻点头:“你不会也住那边吧,就一栋房子直上直下的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