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重生超模 莫晨欢 1251 字 3个月前

明小玉:“……啊?”

席择道:“你签一下自己的名字给我看看,我记得应该不是这样的。”

之前明喻去参加“纪和雅”的高定时装秀的时候,曾经在签名墙上留下了自己的名字。很多模特、演员在出道后都会专门的去练签名,所以当席择看到那签名的时候,并没有奇怪“为什么这个字和三年前在合约上的签名不同”,反而为这么一手好看的字而暗自赞叹了半晌。

他选择的缪斯,果然是每一个方面都很不错,哦,除了演技。

而现在……

明喻有些不明所以地在笔记本的上方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他握笔沉着淡定,下笔更是笔锋凌厉,一瞬间,一个银钩虿尾的“明喻”二字变出现在了白纸上,与席择之前在签名墙上看到的别无二样。

席择:“……”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么……

第六十三章

这天晚上,席择在人家明小玉的家里待♂到♂很♂晚。

千万不要想歪,人家席神可没有做你们想象里那些嘿嘿嘿的事情,人家可是非常认真仔细地指导明小玉:你到底该如何写字!

席择承认自己有一点点(?)的洁癖,但是他却并不认为自己有偏执症。可是当他看到明喻的字迹时,那种设计师对美丽精细到细节的挑剔,却让他真的无法忍受,自己所选择的缪斯竟然会写出这么一手惊天地、泣鬼神的字来!

改!必须改!就算写的不好看,至少也别太丑!

……这个想法在后来,已经慢慢变成了:嗯,先从勉强入眼做起吧。

两个多小时的时间里,席择坐在明喻的身旁,一个字一个字地篆写字帖。席择写完一面,便交给明喻去临摹。你就用通透性强一点的纸,照着字迹来临摹!难道你连描笔画都不会了?

席择猜的没错,明喻还不至于连笔画都不会描,但是只要他一不描笔画,那字瞬间又恢复成了原先的狗爬体,没有一点点的改进。

席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