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的吧!!
但他很快就忘记去在意这些。
金澍骑车带着他穿梭在城市的车流间,这种飞扬而又自由的感觉,忽然就令他想起在内蒙时,金澍带他与人飙车的事。
他的手不知不觉,又将金澍的腰环得更紧一些。
他想,能够认识金澍,能够在那么早的时候就喜欢上他,真的是他这生做过最美好的事。
他真的,好喜欢,好喜欢金澍。
他们俩戴着头盔,穿过川流不息的人群,却没人知道那个人就是金澍。
应枫想,金澍应当也很喜欢这种感觉。假如不是隔着头盔,他倒真想唱歌了,虽然他唱歌很难听。
开过人多的马路,转上清静小道,身边没有人声与车声,应枫终于能扯着嗓子问:“我们去哪里啊?!”
这不是回家的路。
“吃饭。”
“外面吃吗?”
金澍点头。
“贝贝呢?”应枫又问。
“他已经到了。”
“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