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我们的房子,主要靠霆依据他的审美来布置。
我也乐得清闲,坐享其成。
但是说良心话,除了书桌以外,都不是太合我的口味。
总的一句话就是太洋了,太欧化了,太小资了。
看来看去,象是在留学生的高级公寓里做客,不象是我自己的家。
不过我倒是很喜欢新鲜的事物,乐于尝试。
更主要的,是因为这是霆布置的,出自于霆的心血和理想。
霆似乎很理解我的愿望,把书桌收拾得非常适合我的口味,好像那一个角落是专门为我预备的。
看着书架里那盏小小的射灯照射着整齐排列的书脊,尤其是精装本书脊上烫金字迹的反光,我特有成就感,惬意极了。
天生好书,也许是我从家族的血液中继承的唯一“光荣、伟大、正确”的基因序列。
不知为什么,每次看到自己的书,我就会莫名其妙的激动和快乐。
这也是我在认识霆以前唯一的寄托和乐趣。
现在不一样了,我有了爱人。
但书还是象老友一样,难以割舍。
霆似乎很理解我的这种情结,为我原来放在箱子里的书找了一处最好的陈列和归宿。
这两天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在书桌上方的书架前驻足而观,细细欣赏和品味我的书籍。
原来的电话没有迁过来,我们决定根据小区的统一安排更换了新的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