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程恪倒是知道,而且其中一起还是个灭门惨案,老妈每次提起来都会阿弥陀佛。
“那是江予夺把你捞起来的?”程恪问。
“嗯,”陈庆点头,“那会儿刚入秋,还不是特别冷,他就睡桥边,看见了。”
程恪没说话,刚入秋的晚上,不是特别冷也挺冷的了,一个十岁的小孩儿,睡在桥边。
“我那时就特别佩服他两点,”陈庆竖起两根手指,“一是镇定,那帮人把老子沉塘以后还在边儿上看我冒泡呢,换个人肯定又喊又叫要不就是跑了,他是从岸边悄悄下水潜过去的,愣是没让人发现。”
程恪看着他点了点头。
“二,”陈庆晃了晃两根手指,夹起一块排骨放到嘴里,“他真他妈能憋气啊!我操,这辈子我见过的最能憋的就是他了。”
“那你不也挺能憋的吗?”程恪说。
“不,他在水底下把石头给解开了,然后把我顶到水面上,”陈庆说,“我能喘气儿,在水面上能扑腾,他一直在下头,跟他妈放风筝一样把我往下游扯了能有几百米才上的岸。”
“一般溺水的人容易乱抓,这样他也安全一些,”程恪说,只是一想到那时的江予夺只有十岁,就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而且这样他也不会被岸上的人发现吧?”
“你说对了,”陈庆指了指他,“聪明,难怪三哥喜欢你,他那时就特别小心了,怕有人发现他。”
程恪轻轻叹了口气。
“我从那次起,就认定这个老大了,”陈庆说,“三哥是我见过的最有范儿的老大。”
“为什么叫他三哥?”程恪问。
“他姓江嘛,三工江,懂吧,跟二马冯一样,”陈庆说,“我就叫他三哥了,街面儿上混,总得有个名号。”
程恪笑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