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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仙 君子以泽 2435 字 3个月前

“真有你的,这样好的胎都鼓捣来。”我也强笑着轻推他一把,“那晚上我来送你。”

“别,我不喜欢分别。你要来的话,可便要跟我一起过去当太子妃。晚上陪我吃一顿散伙饭便好,多拿点时间陪陪你的真夫君罢。”他搂住我的肩,便像往昔一般,“来,我们先回家。”

一场饭食不知味,气氛也平平淡淡,之后颜姬和少卿还是一如既往,各自回了自己的房间。颜姬说大家都走空了,他可没兴趣留在这里当我和子箫的陪衬,打算搬出去住。所以一整个晚上,我都能听见他指使下人收拾东西的声音,还有时不时和少卿拌嘴的声音。子时,深夜渐静。我听见少卿不耐烦地把颜姬赶回来,接着便是最后一声门响。

必安没了,爹投了胎,少卿过了桥,颜姬也将搬走。本来热热闹闹的一个家,一夜间人去楼空。我把整个人都埋入子箫的怀里,紧紧地抱住他。

“子箫。”我清了清有些沙哑的嗓子,“现在,我只有你了。”

他轻抚着我的背脊:“我知道。你从什么都有,到变成了只剩下我。”

听他这么一说,我的眼眶有些湿润。他的手指顺着我的背脊,抚上了我的脸颊,在黑暗中,细细地描绘着我的脸部轮廓:“可我却幸运得很,从什么都没有,到有了你。”

眼眶里的泪水立刻落了下来。如此选择,虽然寂寞,却不会后悔。我不知道自己能坚持到何时,但现在,哪怕一直做鬼,也要和他成为长长久久的鬼夫妻。

至于十年后的事,十年后再说罢。

窗外轻烟缕缕,花落香残。这一刻,我忽然想起了老爹在桥上,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还记得当初为父为你安排三个夫君,令你抽的签么,那其实是谢公子的意思。”后面还有话,他没说完,我却隐隐约约有些明白。

必安,他从一开始便认出了我。

他这遭走了,倒是合了他的名号:人生易尽,世事无常。绕了一大圈,大概连他自己都不会猜到,到头来,他会和碧烟一样,都在奈河里化成了轻烟。

碧烟碧烟,轻裾含碧烟,窈窕似云浮。只是到最后,不知在无常爷心中,窈窕的究竟是那个爱碧烟的人,还是名碧烟的鬼。

第十二章 过桥

石天基有诗曰:“人生在世一蜉蝣,转眼乌头换白头。”这话绝对仅限于凡人的那个世界。数年过去,上头的世界白云苍狗,下头的世界铁板不易。策儿到了变声的年纪,顶着个公鸭嗓到处跑,脸部轮廓虽还稚嫩,但也渐渐有了英俊小生的影儿。宛儿也到了豆蔻年华,站在一把子水葱儿似的姑娘里,也很是出类拔萃。可叹的是,她和策儿两人感情没儿时那么好,时常闹别扭不说,有时候还吵得面红耳赤,互相看不顺眼。

而沈公子自与颜姬三年之约后,寒窗苦读,发愤图强,终于在第三年金榜题名,为皇帝钦点了状元,大红袍子上了身。翰林府赏一品御宴,文人骚客几番风雅,风风光光过后,沈公子心中惦记着的,还是京城那棵郁郁芳芳的桃树。

月下一壶桂酒,折枝一束桃花。沈公子心怀忐忑,等着与故人重逢。然则到最后,酒喝完,花凋零,还是没能等来要等的人。

我跟颜姬说,你这回眼神不好使,沈公子是个长情的人,这样做不地道。颜姬摇摇手指头,说再等三年,你且看他。此后,沈公子果真如他所料,鲤鱼了个跳龙门,名利双收一帆风顺。他搬到京城两年后,把自个儿的一家子人也带了过去,包括他五岁的亲妹子。而离奇的是,这妹子生得跟花似的,却是个难得的鬼才——大字还不认得一个,便嗜上了赌,摇色子摸麻将天九牌斗鸡走马她是样样精通。

一日,大司马带着小儿子到沈公子家中做客,因和沈公子聊得投缘,便把小儿子扔到后院。司马小公子虚长沈小姐几岁,生得虎头虎的,脾气略有些暴躁,浑身是劲儿,一会儿,整个后院里的兄弟姐妹都戚不敢言。只有沈小姐胆子颇肥,拿出一对蛐蛐儿给他,说你选一只跟我斗,谁的蛐蛐儿赢,便算谁赢,输家为赢家做牛做马十年。司马小公子见对方不过是个小姑娘,毫不犹豫答应,并选了大的那只蛐蛐儿。结果便是,这未来的武状元果真逃到天涯海角,也没能逃出沈小姐的五指山,这辈子又被套牢了整整十年。

沈小姐固然生了颗冰雪聪明的脑袋,她兄长考上金榜的脑袋,却是石头做的。皇帝看他是越看越顺眼,没过多久便招他当驸马。可沈公子违抗圣旨,宁死不屈,还坚持说自己已有婚约。碍着这个理由,皇帝不好发作,但也不再宠他。不出两年,他便连降四级,还被发配到京城外去安抚瘟疫百姓。沈公子这些年原本郁郁寡欢,身子骨不大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