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一只卡文的作者
X省灵璧凤河村。
庄墨从拖拉机上跳下,环顾四周,怀疑他来错了地方。他递上根烟,跟拖拉机司机确认地址,那位大哥笑呵呵地把烟夹到了耳朵背后:“没错,就是这儿!”
庄墨觉得古怪,这个村子给他的感觉并不贫困。村里铺着干净整洁的柏油马路,刚进村就是一幢堪称金碧辉煌的……学校?
看出了他的疑惑,拖拉车司机带着浓重的口音给他介绍:“以前这地方hin穷,你要从县城到这村子,得骑驴——驴见过吧?驴!”他嘿嘿笑起来,伸手一指,“这路、这学校都是连城集团建的,前些年那个首富,跑到这儿来,投了不少钱,这才和外头通了,不过还是穷!就这路、这学校看着富贵!”
“连城集团为什么来这儿投资?”
“搞慈善呗!”拖拉车司机欢天喜地道,“有钱人吃饱了没事儿干!”
庄墨并不敢苟同,暂时将这个问题抛在脑后,告别了他,径直走向金碧辉煌的学校。学校门前写着“凤河中学”四个大字,他记得没错的话,任明卿就是从这里转学去了B市的F中。凤河中学一进门就是一尊全身铜像,不知道塑得是谁,手里拿着一本书,摆着又红又专的姿势。庄墨绕开他,去教务处碰碰运气。
他一开始还担心学校翻修后,没有人知道从前的事,后来发现是自己杞人忧天,这里几乎没有人不知道任明卿。
“他是个问题学生,性格很孤僻,看人的时候总是阴恻恻的,大家都不喜欢他,就成绩还可以,作文写得特别好。后来有一次聚众斗殴,他把姜勇的胳膊打折了,送到镇医院也没治好,姜勇的右手从此以上使不上劲,废了,姜家妈妈哭得眼睛都快瞎了。出了这桩事,姜家还能供他继续上学?不可能的嘛。姜家妈妈告到了村里,任明卿差点被送进少管所。后来是安老师出面保了他,他去了哪里,俺也不知道。”
任明卿是个问题学生,而姜勇是受害者?庄墨觉得这和他的认知大相径庭。不过如果是高远的话,那就解释得通了。
“他是之前就打架,还是只有那一次跟人打架?”
“之前也打架。”
庄墨眉头一轩:任明卿手无缚鸡之力,连脏话都不会讲,更遑论打架斗殴,那个人一定是高远。如果是这样的话,说明任明卿人格分裂比他想象得还要早得多。
他暂时放下这个推测,刚才教导主任似乎有些话没讲清楚:“任明卿上学,是姜家供的么?”
“他们是远房亲戚。”教导主任道,“任明卿一生下来腿脚就不好使,还不晓事儿的时候就被他亲爹给扔了,冰天雪地的,就扔在姜家门口。姜家心善,收养了他,谁知道好人没好报。要是我,可打不死这小兔崽子!要不是姜家给口饭吃,他有衣穿、有书念?!辛辛苦苦把你养大,你还把人家独生子给打残废了,嘿!真他妈不是个东西——我听说,姜家老爹也是他克死的!”
教导主任操着乡音义愤填膺地脏话连篇,让庄墨难以冷静。他告诉自己应该搜集各方面的情报,这些村里人从小看任明卿长大,对他应该是最了解的,但他发现自己完全没有办法中立客观。他不能接受任明卿如他们口中所言那么道德败坏、举止粗鲁。
而且他也有理由怀疑教导主任话语的真实性。教导主任不知道任明卿后来去了哪里,他可知道。任明卿后来去了B市F中,有人在暗中为任明卿铺平了成长的道路,给他以最好的教育条件。在那个人心里,任明卿一定值得他这么做,庄墨想听听那个人对任明卿的看法。有时候,族群对一个人的评价太具有欺骗性了,举世唾弃的无赖也许是个圣人,而举世推崇的圣人却有可能是个小人。
于是他岔开了话题:“那位出面保他的老师在哪里?”也许通过那位善良的老师,可是打听出任明卿生命中的那位贵人是谁,他们俩又有怎样的交集。
教导主任一愣:“他早死了!”
“死了?”
教导主任摇摇一指校门口:“之前俺们这小破学校,只有我和安老师两个教书。安老师从大城市来这里支教,呆了好几年,后来得病死了。他评过进步青年奖,上过感动中国,所以他死以后,连城集团才会投了很多钱给学校。多亏了他,不然俺们村哪有现在的光景。”
庄墨揉了揉眉心,这一条线索又断了。他不得不面对现实,先去姜家坐坐,搞清楚任明卿克死他的养父是怎么一回事。
经过那天晚上的深谈,任明卿能感觉到徐老对自己态度的转变。徐老经常长时间地盯着他发呆,那种眼神像是透过他在看着其他什么人。他也不再关心《浩荡纪》的进程,好像有什么事让他心不在焉。他倒是对任明卿的身体状况突然很感兴趣,带他去私立医院做了一次体检,然后吩咐常妈给他大炖补药,在他看来这个小伙子的身体实在太虚了。任明卿每天被迫吃些牛鞭虫草老参燕窝之类的东西,动不动就鼻血横流。
在任明卿看来,流鼻血倒是小事,他庆幸徐老再也没有问自己要过稿子,因为他卡文了。
曾经他希望拥有绝对自由的可支配时间来进行长篇小说的创作,但事实是:写作进度与写作时间并不成正比。当他没有其他事需要操心、可以一整天心无旁骛地坐在书桌前时,他反倒写不下去了。越往下写,他越觉得难以为继、力不从心。他想起庄先生的话和徐老的敲打,觉得是自己缺乏生活阅历,所以对文中的一些角色还不够熟悉和了解,没有达到让他们按照自己的性格去决定命运的地步。
任明卿特别无法代入的人物并非正面角色,而是反派。文中有一对兄弟各自属于两个对立阵营。哥哥是那种典型的“别人家孩子”,文治武功样样精通,谁都喜欢他;而弟弟就因为羡慕嫉妒恨导致了心理扭曲,非要搞一出大新闻,来证明自己比哥哥强,为了追求力量走入了邪门歪道。
在四海纵横写的《浩荡纪》中,这是一个非常鲜活的角色,看似胆大包天其实内里有点不自信,肆意破坏只为证明自己,聪明可爱却缺乏同理心,干了不知道多少坏事,让人爱得死去活来,又让人恨得咬牙切齿。
然而依据一些伏笔,以及他定的大纲,这个角色最终是要改邪归正的。一个人坏到这种程度,他得怎样才能幡然醒悟?任明卿想了十八种剧情,都很土,很没有说服力。他意识到这可能不是因为这些剧情本身有问题,而是他对这个人物理解不够透彻,所以他写出来的东西,他自己都觉得牵强,不可信。
作家和演员是一样的,信念感非常重要,当他对笔下的人物和剧情深信不疑、深陷其中之时,他写的东西是最好看的,否则的话,读者是可以从字里行间看出你的敷衍和不自信。
任明卿心烦意乱,长时间地徘徊在花园里散心,头脑中推敲着《浩荡纪》的情节,直到天色将暗。他在管家的招呼下行尸走肉一般走进餐厅,用完晚餐,又带着沉思的表情走到了二楼,打开了面前的房间。等他关上门,他才惊觉他并没有回到书房,而是走进了一个陌生的卧室。
与其说是卧室,不如说是套房,这扇门背后自带书房与客厅。任明卿第一眼看到这个屋子,就感到从内而外的舒适。墙壁是平静的浅蓝,家具是温柔的胡桃木色,灰色的寝具上偶尔出现几抹亮黄色的棉麻抱枕,宁静中带着诙谐有趣。
更让他觉得欢喜且亲切的,是墙壁边满满的书架。安静的夕阳照亮了一排排收拾整齐的书籍,任明卿漫步其中,像是一只在深林中找到新鲜草场的麋鹿。不消说这屋子的主人是个有多儒雅的人了。他曾以为整个徐宅都是没有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