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比人气死人,徐越快吐血了:他精神怎么能这么好!
傅庭川照例戴着棒球帽和墨镜,从他这个角度看过去,皮肤细腻有光泽,比满脸胶原蛋白的十几岁少年还好。傅庭川的脸是那种轮廓分明的类型,即使看不到眼睛,也能一秒分辨是个大帅哥。
傅庭川把墨镜摘下来,露出清澈而干净的瞳仁:“上车吧,我带你。”
徐越犹豫了一会,然后打开车门坐了进去。
他一边系安全带,一边问傅庭川:“你怎么会来?”
“给你送早饭。”他把身边的一个装着饭盒和牛奶的塑料袋递给他,然后发动汽车。
徐越傻愣着看着那个袋子,好一会儿才伸手把它打开。
里面是四个生煎和一份八宝粥,还带着余温,甚至连牛奶都是热的。食物的香味十分诱人,徐越刚才还没觉得这么饿呢,此刻肚子都要叫起来了。
“里面有筷子。”傅庭川在红绿灯处停了下来,转头看了他一眼,说,“吃的时候当心点,别弄脏我的车。”
徐越:“……”
又不是什么豪车,有什么了不起的!
徐越很久没有呼吸过早晨的清新空气了,九月初的时节,过了酷暑,晨风透过车窗吹拂到脸上,出乎意料地舒适。那四个生煎有全虾肉的有全猪肉的,还有半虾肉半猪肉的,咬下去汁水就爆出来,好吃的不要不要的。
徐越狼吞虎咽的吃下四个,吃的舌头发烫,满嘴的香气,怎么都感觉不够吃,便问傅庭川:“哪买的?我明天早上自己去买。”
他可不信傅庭川有那么闲情每天给他送早餐,今天这次就已经够诡异的了。
“我妈做的,外面买不到。”傅庭川的脸上罕见的露出一丝笑容,眼睛仿佛包裹着温热的光芒,“好吃吗?后座还有一份,你喜欢就拿去吃吧。我从小吃到大,厌了。”
这么好吃的东西居然会吃厌!从小吃到大!简直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徐越内心像狂犬病发作期的汪一样狂吠,嫉妒的心里泛起酸泡泡。
他长这么大连连微烧的一滴水都没喝上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