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王筝和上一世没什么两样。
模样打小就生得好,五官就像是经过细心雕塑一样,少年时候带一点雌雄莫辩的漂亮。到了这岁数,轮廓也就稍微硬朗起来,身板子也很厚实,和任家人不同,王家的男孩女孩,气势都有些凌冽,王筝尤其,这几年稍微收敛了点,就是眉眼间的那股傲气还在。
和王筝在一起的男孩挺有名,没记错的话,应该是高一的学弟。班上的女同学提过,说是比女孩儿还娇俏,家世挺好,艺术天分高,父母都是音乐家,还有点波兰血统。
我只瞧见侧面,那孩子头发微卷,发色比一般人浅,脸红地微笑,脸上一双小酒窝,是真的挺可爱,难怪王筝喜欢。
“胖仔、胖仔……你吓傻了?”
我拍开程辰在我眼前乱晃的手,程辰看着前方那角落一脸戏谑地说:“那叫方维的小子还真有一手,就听哥儿们说那小子成天跟着王大会长,眉来眼去的,怪恶心——原来两个人真是那么一回事……”
我叹口气,揉了揉眼。
总觉得今天比平常还累,我一回到宿舍就把程辰打发回去,埋进被窝里睡个昏天地暗,等到一阵铃声响起的时候,才猛地从床上蹦起来,连跑带摔地冲到了书桌,把抽屉里头的手机拿出来。
魂儿都回来了。
“芳嫂——”
“嗯、嗯,对,呵呵——有有有,我都胖了一圈了,真的。嗯?老何那是关心妳呢,芳嫂,我也觉得去做做检查吧,身子坏了什么都划不来。”
“不辛苦,嗯?是啊,芳嫂,妳说得我嘴都馋了——不是我不回家住,每天还得坐车,多累……嗯,和老何说我会照顾自己的。嗯,就这样,拜拜。”
刚才起得快,来了后劲,我晃了晃脑子,手机又响了起来——估计是芳嫂又忘了交待什么事情,这种事儿常有,我看也没看,赶紧拿起手机应声。
“芳嫂,又忘了说什么事啦?”
“……”
“……三叔。”
任老太从纽西兰回来,那是一等一的大事。
估计王任两家不少人都会聚在屋子里,再加上,任老太这些年虽说是去休养,这身子渐渐不大好的事情还是盖不住。这几年来,任氏这块大饼就紧紧揣在任三爷手中,谁也分不到一分好处。
再加上,从年前开始就有这么一个传闻——任老太和任三爷母子闹开了。
几分真假倒是说不准,今年过年的时候,听几个伯父说起这事,语气里有点幸灾乐祸的意味,又说,任三爷这几年风光得够了,时候差不多了。
其实,他们看不明白。倒也不能怪他们,若不是我多活了一世,兴许也会和他们有一样的想法。我曾经跟着他,任三爷有多少能力手段,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任老太着实应该感到欣慰,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她生了个比她还狠的儿子。
电话那头传来的声音,较之几年前,更为连贯有力,就是不知该感谢现在科技医术昌明,还是徐医生真的有妙手回春的功夫。
总之,任三爷身子近年来的确养了起来,一些重要事情也用不着景叔代言,亲自出口,简洁有力,冲着这一点,没有谁敢说不的。
“嗯,我知道了,这个星期五……要通知王筝么?”任老太喜欢热闹,这次回来,少不得她折腾的。
“是么,原来他知道了。嗯。”
那头稍静了一下,或者说,从一开始周围就静得厉害,似乎能听见回音阵阵,末了,我语气极轻地说:“三叔……我挂电话了。”
那头似乎顿了一会儿,当我要按下结束键的时候,那把声音又响了起来——
“祺日。”
【祺日。】
门口传来一阵敲门声。
“三、三叔,我……我现在忙,不、不说了。”
那门敲得挺急,我赶忙去开了门,外头的昏暗让我顿了顿,原来我睡了这么久。腕表上的表针显示,宿舍的门禁早几个小时前就过了,王筝站在门外,身上还穿着校服,敢情是这时候才回来。
王筝这些年身子不断拉长,虽然说我也跟着拔高,不过和王筝比起来……没关系,这种优劣势是从小就看得出来的,我的心里状况对此一直调适得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