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世,我妈还喜欢波斯菊。
听说我爸用了九千九百九十九朵波斯菊当回礼送给我妈,我妈原来挺神气,后来浇水浇得脸色发白,瞧见水单脸色发青,所幸后来嫁入任家,我爸辟了片小园子,让我妈随意折腾,反正水有园丁浇,水单有任氏罩着。
我妈果然折腾得很开心。
我看着一床的纸鹤,说:“折给谁呢?给潇洋么?”我爸叫任潇洋。
我妈顿了顿,看着我,冲我一笑。
我眼光不好,其实是遗传自我爸。不过,我爸的眼光至少比我好一些。王筝和我妈都是美人,一个孔雀一个疯子。
不过,王筝恨着我,我妈爱着我爸。
我妈像个怀春少女般,脸蛋微微一红,折得更起劲。
我说:“不折给祺祺么?”祺祺是我乳名。我妈很久没这么叫我了,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的。等我发现的时候,我妈已经扭着我的耳朵,面目狰狞地说——祺日!你难道要让王家那些人比下去?!那是属于你的东西!那是潇洋留给你的!
我妈闻言,两眼盯着我。
很疑惑。
我把门带上的时候,正好瞧见张妈在拉着王筝说话,王筝脸上赔笑,虽说我心里明白他对张妈的唠叨极是不耐烦,却也不会露出一脸为难的模样。
莫怪当时李玲被欺负得凶的时候,暗暗和我抱怨说——总裁,经理在您面前那叫一个孔雀拽样,在我面前那是个老虎凶样,到了这别人跟前……比狐狸还狐狸。
李玲当时的表情挺夸张,结果后来不知怎么让王筝知道了,要不是我给她挡着,她就要让王筝给发配边疆了去。
“表少爷,别怪张妈罗嗦,张妈刚才让人下去熬了汤,一会儿盛给你,啊哟,张妈瞅瞅,这瘦得跟什么似的,哎!”张妈跟了任老太一生,又没嫁人,对王筝就像对儿子似的。
“不用麻烦了,我有好好吃饭”王筝忙着避开张妈的狼手,“再说,他才瘦得厉害……”王筝嘴里咕哝着。
门合上的时候发出“咔嗒”的声音,王筝和张妈齐齐瞧了过来,尤其是王筝,立马如雷似火地走了过来,开口就拔高了音,道:“怎么这么久?你妈妈——”
王筝看了我一眼,突然改口说:“张妈让人熬了汤,看你这样子,好似任家不给你饭吃模样。”二话不说,就拉着我往外走。
这一次,王筝抓得挺老实,手指全扣在一起。王筝人比我高出许多,手指修长,手掌也大。刚好把我这肉球似的猪手包裹起来。
上一世,我只要盯着王筝的手便会出神,就连高中时期热血澎湃的时候,也不敢借故贸然染指。后来当上任氏总裁,少不得和王筝一同应酬出差。王筝做事的时候,对别人严格,对自己更狠,一两天没睡是常有的事。
王筝小时候在大人面前还会做做样子,偶尔牵一牵我的手以示王任两家交情甚笃。再大一些,记忆之中,王筝的手,我只碰过那么一回。
那时候是和香港的商业集团商讨上亿的契约,我刚接手任氏,还没缓过来,王筝的冲劲很高,整个企划书几乎是由他负责,我倒像是跟班当陪客,日日睡得香。王筝一般睡眠挺浅,却在车上难得偷闲假寐。
当时,我不过是把空调调低一些的时候,轻轻地越过王筝,两手不小心轻轻地擦过,然后……
我就那么、那么轻轻地、轻轻地,握了一下。
后来也许是心虚,我怎么也不敢正面瞧王筝,暗自乐了几天,就连做梦也会笑。
现在回想起来,总有那么一种,在回忆少年时期那热血的冲动……明明我如今的身体年龄比当时还小上那么一大截。
无论如何,现在看王筝那死小孩抓着我的手跟逮住仇人似的,我顿感惆怅。
张妈原来只让人熬汤,兴许是瞧不过自家宝贝主子日渐消瘦伊人憔悴的模样,转眼就让人去叫了厨子,闹了好半会儿,又说下人煮的怕王筝不适口,自个儿忙了去。
任氏大堂有四个主厅,前方是会客的厅房。任老太是个挺守旧的人,屋里的装饰雕花皆是中式设计,除了边上的贵妃椅,余下的皆是香檀木座,屋里还弥漫着淡淡麝香,一片古色古香却让我觉得隐隐地不自在。
虽说这是任氏主屋,王筝倒显得比过更加舒心,毕竟比待在那不足任家客房一半大的宿舍卧房,王筝更适合这地方。
上一世,我当让任氏总裁的时候,一整栋宅子里就只剩下我这么一个当家的,说不出的冷清。直到后来娶了舒媛,有了乖仔,才觉得稍好一些。
其实当时我就觉得,房子小一点好。
一家人,走到哪儿都能遇到。除了不会觉得有些冷清之外,也能时时盯住乖仔,他在哪个角落摔疼了,我也能及时把他扶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