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辰一出校门就跟解放似的,直把我往速食店里拉——说真的,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少年的时候都喜欢这个。说来,我那时候也曾经向往过,后来真正吃上一回,却发现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滋味儿。在上一世,我除了单恋的对象,一般都是偏爱清淡的口味儿,可能是主屋里多了那衰人,任老太在饮食上严格把关,结果把我也一併养得清淡了。
到了这辈子多了程辰这朋友,每次就拉着我往麦当劳肯德基钻,对于那些油腻的食物我实在不敢恭维,程辰倒是点的挺欢乐,谁让付账的是我。
“胖仔,哎,你学人减肥么,靠,你喝的这啥咖啡?怎么,让你室友刺激到了,也想装贵公子么你,屁,你要真的成那样子我踹死你。”程辰抢了我手上的咖啡,喝了两口就直叫苦,见我用无可救药的眼神看着他,又嚷:“胖仔,你兄弟又不是坑你,只是我上次闯祸我妈让我爸给我冻结了帐号,现在比路上讨钱的还穷,你用得着这么看我么你。”
“嘿嘿,那就快点列字据把手指盖了,要不然就把你老妈老婆女儿一起抵押了还钱。”
“我老婆女儿不行,老妈你想要就请自便。”
说真的,很少什么事情是能让我开心的,但是和程辰在一起的时候,总会让我想起我……咳,王筝的儿子。
“靠!胖仔你看!隔壁女校的!正妹啊!”
有时候,要不是上一世的记忆太深刻,也许,我会认为,那一些,不管是痛苦的开心的还是痛心的,都只是一场梦。
等程辰吃饱喝足了,我原想寻机脱身,结果不止我的逃脱不果,还让程辰抓到了游戏中心去。新加坡在这儿管制挺严,一般有牌照的都会禁止未成年少年少女入场,所以程辰口里所说的好地方,自然是……嗯。
一入场我就因为满室的烟味儿而微微皱了皱眉头,不过可能是因为我身材肥胖的关系,这皮肤的一点皱着还真的瞧不出来,程辰也就拿着我的钱包自动自发地掏钱换币。“胖仔,你不玩么你,顶好玩的。”程辰冲着柜台一个化浓妆的小姐打了招呼,“芯姐,这我兄弟,任——”
我咳了声。“任祺日,妳好。”我伸出了手,那叫芯姐的大姐儿有些发楞,然后就有些夸张地笑了起来,程辰上前一把拍开我的手,还捏着我的脸骂道:“死胖子你胆子不小,这种三脚猫的抠女技术哪里学的,靠!”我有些愕然地看了眼芯姐,只见她用戏谑地眼神看着我,涂得艳红的唇勾着,带着一点儿风尘味。
说真的,我还不知道上一世所学的礼仪到了这一世成了拐骗女子的劣招,这让我觉得有些惆怅……
“小辰,这你的同学?挺可爱的嘛。别让你给教坏了,小心人家爸妈找上门来,你难道要你妈真的亲手把你赶出家门去?”芯姐似笑非笑看着程辰,程辰难得窘迫地骂一声:“妳别多嘴!谁教坏这小子了,妳有点良心好不好?他每天躲他那口子,我看他每次在图书馆发霉,这不带他出来透透气么!”
我震惊地看着程辰,程辰用看傻子的眼神,怜悯地看我一眼:“好兄弟,你这心思写在脸上的,哥哥我和你同穿一条裤子还不知道你眼皮一动,心里想的是什么呢!”
无论如何,我都不希望,我家乖仔以后长成程辰这模样,千万不要。
程辰拉着我到一台老虎机面前解释了老半天,我依旧用虚心讨教的眼神望着他。后来程辰又遇上了一些熟人,虽然看样子也不是什么正经的人,不过除了身上总带着烟味也就没什么让人厌恶的地方。我稍微打了招呼,就一个人百无聊赖地坐在一边,看他们几人玩的起劲儿。
上辈子也不是没玩过赌博类的游戏,基于一些应酬,偶尔也会上船玩玩。我这方面倒没什么天分,虽然早前授课的内容里也包括了这一项。
那衰人就很厉害。
我记得那时候他还只能坐在轮椅上,荷官甩骰子的时候,他只是闭着眼——他的耳力一直都很好,只是我没想到他的耳力强得能听出盅里的骰子甩出的数字是大是小。以前我曾瞧过一次,那时候他和平时一样,微微扬着嘴角,看起来很无害,苍白病态的脸色配上那沫笑意外地合称。
他的手指不算修长,却很漂亮。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记忆之中,是漂亮得极致的那一种。
只是一眨眼,他带着温文尔雅的微笑,用那一双漂亮的手,轻易地甩出三个六。
我不止一次这么想——他其实没必要和我争任氏总裁的位置,姑且不说当初要不是他出意外,任氏也不会轮到我手上,再说,他有这活计,我不信他还能饿死……
但是我又有些明白,他这个人看起来温柔无害,实际上黑心的很,尤其当初对我、对任氏赶尽杀绝的时候……
那时候,我——
“胖仔!胖仔!发什么楞!快走!”耳边吵闹的杂音里突然夹杂程辰着急的声音,我还来得及回神程辰就拉着我说:“快走!靠!出来玩一趟居然是碰上闹事的时候!”
闹什么事?我还没来得及问,程辰就拉着我往后门跑,还有很多少年仔,一窝蜂地跑了出去,比之前程辰和我描述条子来了的时候的情况还热闹。
霍地我听见后头传来极大的声响,像是打斗的声音,结果我赶不及回头,已经让程辰拉着没命地往外跑。期间只听见旁边的人说:“哇靠!你看见了没有!坤哥的手下都带了家伙,这一次摆明就是和韩爷抢地盘了!”
耳边吵杂的声音让我极不舒服,晚上我又瞧不清楚,结果没跑几圈,等我转头的时候已经看不见程辰的影子。
“程辰!程辰!”一伙人跑出来后散的散,转眼只剩下我一个人,程辰也不见踪影,我不由得有些担忧。
倒不是担心我自己,就是怕那孩子去瞧热闹。
说真的,年少气盛,程辰的性子有时候也挺羡慕,只可惜我当年在任老太的淫威之下,硬生生被压成了老头子,过了一世简直瞬间苍老,所以在暗巷里,突然有一只血淋淋的手抓住我的肩膀的时候——着实比我瞧见王筝和那衰人吻着吻着然后滚到沙发上翻云覆雨还刺激……
我觉得脖子一凉,昏暗的灯火,让我大概瞧清楚了来人,还有他架在我脖子的小刀。
有些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