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绸愣住了,原本想好的说辞,此刻却半句也说不出来。她没来之前,确实想着有些下马威要使。她出身江湖草莽,父辈皆是桂湖的水盗,在官府剿匪中成为漏网之鱼,幼年很是孤苦伶仃,吃遍苦头。十三岁上跟第一个男人,过了不到一年,那男人便寻思着将她卖到船上当水妓。是她多了个心眼,放了把火才堪堪逃出,这把火将那负心无义的男人烧死,却也从此绝了她对男人的心思。
她一路仓惶出逃,贫病交加,险些冻死路边,是沈慕锐出手相救才捡回一条命。从此后,她便死心塌地跟在沈慕锐身边,亦仆亦友,亦属下亦姐妹,亲眼目睹了沈慕锐从一无所有的穷小子一步步成为凌天盟首领,她知道沈慕锐为此吃什么苦,遭了什么罪,对份来之不易的荣耀,比之沈慕锐还要珍惜。
这么些年,沈慕锐一门心思拓展手中事业,对情爱之事并不热衷,枕边人来来去去,也不过那两三个。哪里知道,这样的沈慕锐,也有化身情痴的一天。这次传回口信,竟然命她将那两三个人遣送出岛,好生安抚,但终身不得再近岛一步,因为他已经找到自己的爱人,他对那人用情至深,绝不舍得让旧人来令新人受半委屈。
这封信令红绸着慌,她仿佛看到一个年轻的自己,在遇到自己的孽债时,那种一腔热血,恨不得洒给对方的激情。她一生只对一个男人动过那种心思,结果险些断送性命。红绸深知,一个女人若深爱一个混蛋男人,那受苦的是自己的一生;一个领袖型的男人若深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那遭殃的,就可能是跟着他出生入死的一众兄弟。念及此处,红绸就觉得,自己有责任要来警告那个被沈慕锐宠上天的男人,有必要来浇这桶冷水,提醒他,他只是沈慕锐的枕边人,其他的事,最好不要心存侥幸之想。
于是她先故意对着那男人视而不见,再当着那男人的面提到“新收”、“宠幸”等字眼,举手投足,均含有轻视和警告。她是江湖女儿,为人向来豪爽快意,做到这一步,已是局限。哪知那男人没有反应,反倒是沈慕锐,唯恐她欺负了人似的,先声夺人,吩咐什么“见萧公子如见我”之类的荒唐指令。红绸心里暗暗生气,表面上却不动声色,瞅准了沈慕锐在船头应酬各位弟兄之际,返身入船舱,先给那个男人来个下马威。
然而,在她第一眼瞧见位萧公子那张脸时,心里原本还存着的轻慢之心,霎时间烟消云散,不知所踪。确实,谁能够对那样神仙似的人物心存骄纵怠慢?这种男人,是她以往的生活中,想也想不到的人物,不仅在于那张脸,而且在于这人周身的气度,那种君子如玉,却又贵气端方的感觉。那种美,乍眼一见,不是令你如痴如醉地沉溺,而是令你不由要垂下头,自惭形秽,无法正视。天不怕地不怕的红绸,生平第一次,觉得自己手足无措,心里莫名其妙地如揣小鹿,狂跳不已。她甚至乱七八糟地想到,身上这件鹅黄衫子,摆角有一处污渍,也不知对方会不会注意到;早起吃了的鱼腥之物,也不知口气还留有不曾,会不会冲撞人家?首领吩咐自己为人收拾的屋子,她先前心存不忿,故意落下不止一样东西,如今可得想法先行上岸,瞒着这人,干净备齐了才是。
红绸不知道那一日,自己是怎么走出船舱,只记得那男人请她喝了一杯极香的茶,用温润如玉的声音,告诉她一个很普通的道理:情爱之事,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其后,那个男人与自己又聊了好些闲话,细细向自己询问岛上的风土人情。待到红绸走出船舱,甲板上被风一吹,忽然觉得,自己与那神仙似的男子,竟然不知不觉,消除了许多隔阂。她脸上微微一笑,想起这位萧公子所说的话,可不是,没有人规定,谁只能喜欢哪一种人,不能喜欢哪一种人,就好比喝茶解渴还是喝水解渴一样,并无唯一答案,只有你自己心中所感而已。既然如此,自己又如何能用自身不幸的经历,就先行断定,这人跟着首领,必定心怀不轨,必定是狐媚祸害?何况,那么一个气度不凡的大家公子,配沈慕锐,只怕还委屈了人家。又谈何攀附?待到下了船,亲眼瞧见,沈慕锐如何小心翼翼地拥着那人上岛,如何对那人呵护备至,红绸心里,已有最初的愤慨忧虑,变成说不出的高兴。因为她看到,沈慕锐那眼底眉间,闪动的是自己从未见过的珍重欢喜,红绸心里一软,倘若两人真是彼此用情至深,自己又何必要做那坏人?沈慕锐与那人相携并立,画面如此和谐美好,自己又何必去破坏?
对萧墨存来说,收服红绸,只是他踏入凌天盟,要做的第一件事。事有轻重缓急,人也分三六九等,有些人,如朝堂上不怀好意的官吏,凌天盟戒心甚重的头目,他可以不予理会;但沈慕锐的好友亲朋,他却任由对方对自己心怀敌意。没有人比他更清楚,爱情种东西,哪怕海誓山盟,哪怕肌肤相亲,实际上却改变不其脆弱的本质,他不能让那种来自外在的怀疑窥探,毁掉自己在此时空好不容易找到的情感。
他从见红绸第一眼,就知道,这个女子于沈慕锐,有如锦芳之于自己,是真正共过患难,可以性命相托的亲人。他留心观察,发觉女子于一群男子当中神情爽朗,举止大方,不是那起扭捏造作之人;她初见自己,虽以言语挤兑,可措辞又不算刻薄,足见并不是心思歹毒。待到不请自到,进了船舱,却又迷茫犹豫,始终没说出那等伤人言语,足见此人性情耿直,能辩是非,讲道理。
有了这几点,萧墨存便胸有成竹,先对红绸存了三分好感,于是,他接着斟茶,讲了那一番道理,见她眉眼已有所动,萧墨存心下明白,此人听得进自己的话。等到上得岛来,萧墨存再在待人接物,日常应酬上,下了点功夫,为红绸着想一番,不出数日,已让这个生性豪爽的女子,将他当成自己人看待。
萧墨存本就相貌甚好,又兼和煦温文,十余日后,靠着他的个人魅力和绝佳风度,已然赢得岛上诸多住民的喜爱。他留心观察这个岛,发觉其占地不广,却物产丰富,渔业、种植业、制造业都自成体系,岗哨、巡逻、护卫等更是严密不亚于皇城守备,岛的周围遍布暗礁芦苇,寻常渔船不要上岛来,便是靠近此水域,都会被巧妙驱逐。可能因为这个原因,岛上民风淳朴,个个奉沈慕锐若神明,连带着对自己,也多几分肃然起敬。在萧墨存的努力下,渐渐的,人们也开始与他亲近,小孩子碰到他,也会扑过来与他玩耍,谁家炖了肉,也有人惦记着,给萧公子送一碗尝尝。这些久违的朴素情感,都是萧墨存以往在深宫大院没法感受到的。
但萧墨存心里知道,红绸等人如此容易便接近自己,是因为他们心底良善,对人无什么戒心。凌天盟坐上交椅,数得上名字的众多头目,却对他始终心怀芥蒂。遇到性情油滑的,会跟他打下哈哈,应酬几句场面上的话;遇到性情刚毅的,有些只冷冷抱一下拳,有些根本就对他冷哼一声,视而不见。萧墨存对此却无法恼怒,只是低头,一笑而过。
如此过了一月有余,天气逐渐转冷,早起天阴,萧墨存推开窗扉,竟然发现,下起毛毛细雨。空气如此冷冽入骨,混合着雨丝,竟然比北方下雪,还要令人阴寒难受。他紧紧身上的黑色毛氅,很冷,冷得仿佛瞬间,就能带走人身体上的温度。然而,这样的冷却能令人神智加倍清晰,他轻轻吁出一口气,呵出一口白雾。往年里,锦芳说过,这个时节是做冬衣的时节,也不知自己不在,那几个丫头,会不会好好地过日子。
身后传来一阵门户被推开的嘎吱声响,萧墨存略有些惊喜地转过身去,却发现来的不是沈慕锐,而是端着托盘的小全儿。他神色一黯,却也没有再表露出来,只微微一笑,对小全儿道:“怎么,又要喝药?”
“公子爷,这个时节最要紧是补身子,方子可还是当日白神医留下来的,我拿那几味药材照书查过,最是稳步不过。您别说,白神医还真是厉害,一张小小的方子,可每一味药,都细细考虑公子爷的身子,不愧为……”
萧墨存心里一痛,温言打断小全儿的唠叨,道:“拿来我喝了便是,偏你怎么多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