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你, 怎么也得认真些。”
在安戈睡着之后,方羿终于带着冷气进屋, 他瞧着床上那张不谙世事的面孔,柔声叹道。
周公之礼,本就是神圣的。何况对象还是这个他捧在心尖上百般呵护之人?
故而,如何能在蛮疆地界的小屋中仓促行事?
不过他的这些思量都一个人埋在心中,安戈还未探知分毫。
现在晨光熹微,青白的光束从窗户透进来,在地上烙了一个接一个的小圆点。
也让方羿熟睡的容颜,在微光中逐渐清晰。
安戈爱死方羿的脸了。
这样俊朗的容貌,就像用小刀一片一片削出来的一样。他不像封若书那般用工笔描绘的细腻,也不似霍邦那般用斧头劈砍的粗犷,只轮廓分明,线条流畅。尤其是这一双剑眉,总让他带着不怒自威的寒气。千军万马之中,无人敢能近身。
放在半年前,安戈如何也想不到他会跟方羿发生这么一段感情。他会想着怎么才能吵赢这一架,怎么才能让这个不可一世地人气得说不出话,怎么才能逃离那个鸟不拉屎的如同地狱一般的永定侯府。
时间过得这么快,他现在居然会含情脉脉地盯着这人的睡颜,贪恋身侧的温度。
这次攻打三山城,方羿担心他的安危,便叫他在营帐里待着。但他觉着不行,方羿在前头冲锋陷阵,就算他小夜叉现在的武功还不高,杀不了几个人,但也合该去帮他一把。于是他跟着萨伦曼,靠他周身最厉害的这张嘴,说动了原本效忠摩耶的蛮疆军。
这猴子,估计还不知道呢吧?
嘻嘻,要挑个什么时候告诉他呢?
小夜叉美滋滋地想,到时候,肯定要讨一个亲吻。
不,十个!
他没想到,第二天萨伦曼就跑去方羿那儿告了小状,害他邀功的话还没出口,便挨了一顿训。什么“以后不准一个人冒险”啦,“你万一出事怎么办”啦,“要是想随军跟我说为何找外人”啦,最后,还是多亏他一记回魂之吻,才让这猴子闭了嘴。
唉,养个媳妇真是麻烦,还要照顾他的小脾气!
安戈恃宠而骄地想。
大军定在三日后班师回朝,彼时,在这场仗立过大功的将士都会跟着方羿一同回去述职。
只是,霍邦的归期得滞后一段时间。
他本就驻守在边疆,离漠阳有五六日的路程,这次出来打了半年的仗,旧城的兵将有些浮躁了,经常出一些小面积的动乱。
他不放心,打算回去看看再去华泱。
离开的那日,方羿和封若书亲自出城相送。
容国的文武之首都来送他,霍邦很是受宠若惊。他说,我就一个大老粗没见过这么大阵仗,方羿点点头,说了几句离别的话,送他一面护心镜作念想,拉着马回城了。
“霍先锋还是太谦逊了。”
方羿走了,自然只有封若书一人相送。他今日没有穿战场上的劲装,一身白底挑染墨竹的衣袍,袖口的边缘也是素淡的颜色,仔细才能看见上面的竹叶纹路。腰封较寻常的宽一些,近乎一个成年人手掌的长度,将腰部的线条勾勒得很贴合。再加上浅淡的铅灰色及地披风,擦除了他身上最后一丝烟火气,清雅皎皎,宛若云上轻风。
“你,极少穿这样素白的颜色。”
霍邦挪不开眼睛。
封若书浅浅一笑,道:“这是往前师兄送的,他独爱素白,是世间最衬这颜色的男子。”
他嘴里的师兄,指的是云舒君。
“世间最衬这颜色的男子”?
怎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