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权利与义务。凡承认并遵守本约法,参与垦殖区建设者,无论出身、性别、原籍,皆为新华夏成员,享有同等受保护之权利,亦承担建设、保卫家园之共同义务。成员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受约法保护,非经议事会审议,不得任意剥夺。」
「第三条,管理机构。暂设垦殖区议事会,为最高议决机构。由全体成员推举代表组成,负责审议约法修订、土地分配、公共开支、对外交涉等重大事宜。设执行长老若干,由议事会推选,负责日常事务管理……」
她一条条讲解下去,内容包括司法仲裁(设立由众人推举的仲裁员处理纠纷)、公共积累(建立公共仓库,储备粮食、工具、药品,用于应对灾荒、资助孤寡、支持公共建设)、鼓励工商(允许手工业者和商人依法经营,但要纳税支持公共事务)、乃至基础教育和医疗卫生的规划雏形。
这些条款,融合了现代民主法治思想与这个时代的实际情况,既充满了理想主义的色彩,又具备了相当的可操作性。沈文渊、赵启明等人听得心潮澎湃,奋笔疾书,生怕漏掉一个字。古曼部落的观察员虽然不能完全理解所有概念,但也感受到了其中蕴含的“公平”与“秩序”的理念,低声用土语交流着,眼中流露出惊奇。
会议的讨论异常热烈,众人对条款细节提出了各种疑问和建议,玉檀一一耐心解答,并采纳了不少合理的意见。最终,在经过整整一天的激烈辩论和修改后,《新华夏垦殖区临时约法(草案)》以绝大多数赞同的方式,获得了初步通过。虽然它还很不完善,需要未来在实践中不断修正,但它标志着一种全新的社会组织和运行规则,在这片蛮荒之地上,破土而出。
……
就在“曙光营”为立下根基之法而欢欣鼓舞之时,远在巴达维亚的荷兰东印度公司总部,一场关于婆罗洲的讨论,也在阴郁的气氛中进行。
“海鸥号”舰长温特的侦查报告,被放在了总督约翰内斯·坎普赫伊斯的办公桌上。报告详细描述了在婆罗洲西北海岸发现可疑烟雾,以及遭到当地土着武装驱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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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督阁下,」温特站在桌前,语气肯定,「我认为,范·戴克司令之前的行动并未完全清除隐患。那些华人残部很可能得到了当地某些部落的庇护,并且正在海岸线附近的隐蔽处,重建据点!那些土着的反应异常激烈,这很不寻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