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呀,盛朗同学。”林知夏用力搓了搓盛朗的脸,“理想远大是好事。那我就等着你带我上天了。”
盛朗得意地笑了一会儿,又蔫了:“唉,就我这本事,将来做体育老师,也赚不了多少钱。倒是你,做高科技工作,赚钱肯定比我多……”
“那就轮到我包个飞机带你上天咯。”
“那不一样。”盛朗闷闷不乐,“男人哪里能吃媳妇儿软饭的?”
要不是在大庭广众之下,林知夏的脚丫子又已经踹在盛朗脸上了。
“我怎么就成你媳妇儿了?我不是男人?我们俩还没分出个上下呢。你怎么就觉得自己不是我媳妇儿了?”
盛朗笑嘻嘻地把林知夏搂住,在他颈窝里拱了拱:“心肝儿,只要你乐意,别说媳妇儿,我给你做狗都行。”
盛朗的情话有两大特色,一是特不要脸,二是特甜,哦还得再追加一条,就是量也特多,不要钱似的随时都能倒出一大堆。
林知夏的耳朵被盛朗的情话糊住,盛朗又半压着他,那坚实而沉甸甸的身躯,热度清晰,将自己从头到脚笼罩住。
惬意,安全,仿佛置身一个强大的保护之中。
心都跳得没什么力气,更别说手脚了。
生物电流的冲击下,林知夏的后腰一阵阵发软,有什么声音很想从鼻子里哼出来,咬着唇才忍住了。
臂弯里的身子软绵绵的,盛朗还有什么不懂的。
“口是心非的小奶瓶。”犬齿叼着林知夏薄软的耳垂磨着,“你不是我媳妇儿是什么?认命吧。等明年这个时候,哥就把你给办了!”
林知夏的脸烫得都可以煎蛋了。
盛朗的双眼在幽暗中格外明亮,
两人腻歪到深夜,湖畔的萤火虫都入睡了,宿舍熄灯时间将近,才依依不舍地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