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朗。”林知夏扶着栏杆,朝下面喊了一声,“别吓唬明珠。大家都是朋友。”
笼罩盛朗全身的气焰瞬间回落,那一股无形的压迫感消失了。
盛朗的耳朵抽了抽,不满地哼了一声,一溜烟蹿上了楼,跟在林知夏的屁股后面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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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距离接触了两天,孙明珠和王高才一致认为,比起人类,盛朗更像是林知夏捡回来的一条野狗。
脾气暴躁,动不动就冲人亮出獠牙,吼两嗓子。要不是林知夏拽得住,盛朗早扑上来把他们俩咬出七八个窟窿了。
也好在林知夏是个遛狗系绳子的好主人。
很神奇的,这个谁都不服、桀骜张狂的少年,却唯独很听林知夏的话。
每次盛朗脾气上来了,正准备咆哮的时候,林知夏只需要唤一声“小朗”,濒临爆发边缘的怒火总会收回去。
“你别那么冲动行不行?”林知夏数落着盛朗,“人家就随口问一下你爸,又不是笑话你什么。你嚷得这么凶,不是更让人知道自己的弱点了?”
然后又对王高才说:“你也长点心吧。别人哪儿疼你往哪儿戳,换谁都想揍你。”
孙明珠是女孩子,心思细腻,还好些。王高才傻不拉唧一半大小子,说话向来遮前不顾后的,最开始的时候可把盛朗惹得直磨牙。
后来林知夏请孙明珠和王高才吃了一顿冰淇淋,替盛朗道歉,又划下了一道警戒线。
“那家伙人不坏,就是自尊心特别强,只要不碰到他家那一团乱七八糟的事,他挺好相处的。”
为了证明,林知夏特别指挥着盛朗帮孙明珠的奶奶把家里坏了的灯泡全换了。
孙奶奶很是把盛朗夸奖了一番,还特意做了一大笼肉包子送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