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知夏仰躺在后座里,浑身都是汗,双眸也似浸在泉水里的黑玉珠子。
他身上仅存的一件衬衫已经被揉得邹巴巴,前襟只有两颗扣子幸存,从脖子到肩,印着密密的牙印,昭示着下嘴的人那一口好牙。
“你真特么是条狗!”林知夏摸了摸脖子,疼得嘶了一声,又想给盛朗耳光。
盛朗抓住了他的手腕,把人摁严实了,在他红肿的唇上啄了一口。
“你说你该不该被教训?”盛朗说话间,尖锐的犬齿在唇角闪现,绿眸在幽暗的车厢里发着亮。
“我才出门半个月,你就招惹了一个小姑娘给你端茶倒酒。你这个男人,怎么这么不安分?”
盛朗的俊美是特别有冲击性的。他是中德混血,爹妈的基因在他身上融合得浑然天成,平日里人模狗样装得翩翩儒雅。不高兴地盯着人时,就会露出饿狼亮出獠牙的神态。
魅惑,锋利,诱使你一步步走近,然后一口咬在你毫无防备的脖子上。
林知夏却是不怕盛朗。
“艹,只准你成天在电视上搔首弄姿地招惹大姑娘小媳妇儿,我就不能喝师妹倒的酒了?从老子身上滚下去,你这个双标狗!”
盛朗不滚。林知夏抬起脚就往他脸上踹。
盛朗这张盛世美颜是上过保险的,林知夏今天就要让盛朗和保险公司都出出血!
清瘦的脚踝被男人的大掌一把扣住了。盛朗低头看了看,眼眸一深,就像一头闻到了血的狼。
林知夏一看他这个眼神就暗道不妙,急忙挣扎。
“别闹了,也不看看地方?什么事回家再说!”
盛朗松开了手,摇身从狼变成了哈士奇,笑嘻嘻地蹭过来。
“夏夏,半个月没见,想不想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