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白仙刺猬

张可一边吃着牛肉炒饭一边哼哼:“没错没错,所以李封泽你不要把宝藏店铺安利给别人了。每安利一个人就有一碗无辜的炒饭落入别人嘴里。没有安利就没有伤害。”

“要不是哲哥是我兄弟,而且他不来店里吃饭。我也要后悔把白记饭馆安利给他了。”

李封泽点了点头,深以为然。

在两人说话的时候,李封泽点的菜被送过来了。

李封泽挺喜欢吃凉面的,这个夏天也吃过不少次。但是从来没有见过配料这么丰富,看起来这么色香味俱全的凉面。

看上去不像小食,反而像一道正儿八经的菜。

凉面上面铺着炸黄豆,黄瓜丝,绿豆芽,还有一层厚厚的肉沫。

李封泽不禁拿起筷子夹起凉面往嘴里送,凉面刚一入口,他的眼睛就不禁睁大。

因为这凉面居然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好吃!

红油凉面酸辣爽口的味道直达味蕾,让人食指大动。

略微咀嚼之后,辣椒油清香麻辣的味道就瞬间夺过他全部心神。整个嘴里都是辣的,但是辣得清爽,辣得舒服。

众多调料达成了一个天衣无缝的绝佳的比例,组成了碗里的酱汁,让人吃了一口就忘不了这个酸辣爽口的味道,无法不记忆深刻。

李封泽用着比吃平常的凉面要快上好几倍的速度,风卷残云一般解决着面前的红油凉面。到最后,已经不是在吃,而是舌头打着卷往下吞。

虽然嘴上在吃着东西,无法说话,但是他的心里不断被惊叹的话刷屏,连一碗凉面都能做得这么清新出众,老板,永远滴神!

然而快乐总是短暂的,他见到红油凉面即将被他吃光了,连忙打住。不能这么快就把红油凉面吃完,不然就没有快乐了。他抬眼之后,就看到面前的椒麻鸡。

于是他为了延长吃红油凉面的享受,选择将矛头指向椒麻鸡。

结果他夹了一片沾满汁水的鸡送入口中,瞬间就被椒麻鸡麻醇鲜美的味道惊艳到了。

“卧槽,这味道也太鲜了。”李封泽将鸡肉囫囵吞下,忍不住惊叹出声。

椒麻汁麻辣爽口,一口下去,李封泽嘴里都是麻麻的,但是麻的开胃,麻的爽快。

麻辣鲜美的椒麻汁和新鲜筋道的土鸡肉搭配在一起,简直让好吃都要上天。

李封泽有些理解刚刚为什么苏大爷一脸沉醉地吃着椒麻鸡了。

他觉得自己现在的表情也好不到哪里去。

但是美食在前,他完全顾不上自己的吃相了,只知道自己的胃在叫嚣着想要更多,自己的手顺着不断夹着椒麻鸡往嘴里送。

李封泽在这其中,还无师自通地发现了一种更妙的吃法,将椒麻鲜醇的椒麻鸡和麻辣清香的红油凉面搭配在一起,将满满一口塞入嘴中。

麻,辣,鲜,咸,像味觉炸弹一样在他嘴里爆炸。

太好吃了!

李封泽感觉自己眼前有些雾蒙蒙的,好吃到想哭。

…………

旁边的张可头都不抬地吃着牛肉炒饭,因为肚子饿,加上酸梅汤的功效,他吃饭的速度前无仅有的快,面前的炒饭很快就被一扫而空。

要是平常他可能就饱了,但是在酸梅汤的影响下他总觉得还差了些。

尤其当李封泽开始吃红油凉面之后,特制的油泼辣子麻辣鲜香的味道肆无忌惮地传到他面前,让人根本无法忽略。

张可欲哭无泪地发现自己没吃饱,而且好像又饿了。

“哥,别吃得那么香,能不能不要这么夸张,你弄得我又饿了!”

李封泽根本舍不得放下红油凉面和张可说话,只能抱着碗含含糊糊地说:“我也没办法,实在是这个椒麻鸡太好吃,我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鸡,配上凉面简直太绝了。”

张可也是喜欢吃凉面的,但是从来都是吃不辣的凉面或者微微辣的凉面。

李封泽这副沉迷的样子成了红油凉面和椒麻鸡最好的广告。

在张可眼里,李封泽面前的红彤彤的红油凉面像极了蛊惑人心的恶魔。

张可脑海里不禁出现两个小人在说话。

“来呀,来吃我吧。”黑色小人说道:“吃一口没事的。”

“不行不行,不能吃!”白色小人说:“吃了会胃疼的!”

两个小人一番打斗,白色小人鼻青脸肿,战力根本不敌黑色小人,最后白色小人惨败。

黑色小人一副胜利者的表情,猖狂地说道:“他张可什么时候怕过疼了?小小胃疼,可笑可笑!”

张可闻着李封泽那边传来的香味,看着他碗里色香味俱全的红油凉面和椒麻鸡,口水已经到了嘴边。

他甚至感觉自己要像美食广告里永恒的主角——隔壁家的小孩一样被馋哭了。

思来想去,他在这种危机时刻,狠下心来,豁出去地对白一诺要招呼:“老板,我也要一份微辣的红油凉面和半只椒麻鸡。”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已经吃过一份炒饭了吧。”白一诺友情提醒:“吃太多,胃容易撑得难受,饮食适量最好。”

但是张可明显不听劝,甚至一脸可怜巴巴,怨念的指着李封泽说:“没办法,我儿子吃得太香了,我根本遭不住呀。”

白一诺在网上听过见过很多次这种互称父子,爷孙的朋友关系。从一开始的听不懂,迷迷糊糊到现在的能听懂,但有些无语,现代哪里都好,就是这个辈分是不是有些太随意了。既然张可不听劝,白一诺也不好多说什么,于是点了点头,进厨房忙活去了。

张可坐在椅子上心里期待又忐忑,心里反复摇摆。

在一番冲动下单之后,张可有些找回了理智,开始反省自己冲动的行为。平日里朋友无论拉他多少次去吃火锅涮羊肉串吃烧烤,他都不曾答应,为什么今天偏偏要为白记饭馆破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