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鹤城不一样。
三年里,天下四处乱成一片,唯有鹤城,就好像是那些大人物们之间有个什么规定一般,各大城池都遭了殃,只有它,好端端的立在那,从未有人来攻打过。
再加上鹤城出了一个名声大噪的时家。
种种益民之举,让这个战乱时期却依旧繁荣的鹤城成了百姓心目中的庇护所。
外人不知晓,时清却知道的很清楚。
哪里有什么不成文的规定,只是江别余这个在外一向有活阎王之称的家伙在护着鹤城罢了。
这些年,一旦有谁想要对鹤城下手了。
不超几个月,这人的势力就被江别余接手了。
没人知道这个规律,只觉得江别余可真是这些大人物中的一朵绝世奇葩。
人家打城池,都是打离着自己近的,或者资源广的,亦或是按照想要圈地盘的路线,挨个的打过去。
就江别余这个神经病。
完全没有规划的样子,也丝毫不讲打仗逻辑。
想打就打,想占据谁的城池就占据谁的,让人根本摸不清他到底想干什么。
说他占地盘吧,有这样四分五裂的地盘吗?
说他为了资源吧,那些城池资源也没那么多啊。
搞不懂啊搞不懂。
自然,这些大佬们想破脑袋也想不到,江别余神经病一样的打法,只是单纯的想要护住一人罢了。
而如今,他终于决定,要将鹤城这金丝笼,连带着时清这只金丝雀儿,叼到自己巢穴了。
一想到马上时清便可以日日夜夜的都陪着他,男人心中便涌起了大量喜悦。
一高兴,就起了兴致。
一起了兴致,就拉着时清要让他与自己一同高兴。
小少爷不乐意的很。
缩在被窝里咕哝“说正事呢,你别总是动手动脚的,还要打天下,哪有人打天下的人像是你这么不正经的。”
“天下哪有我的清哥儿重要。”
时清总觉得,这个人当真是会进化的。
才走了三年,一年比一年厚脸皮。
不过他喜欢。
他身子虽然还缩在被褥里,却也露出了个脑袋出来,望着面前男人,娇气的拿着jio轻轻踹了踹他。
说是踹,与打情骂俏也差不离了。
“那你什么时候打鹤城?早早的告诉我,我将那些铺子都关了,免得打起来一些人浑水摸鱼,偷拿了我铺子里的东西。”
男人瞧着他这副明明富甲天下,却一针一线都不要人家拿走的小模样,简直要爱到了心里去。
他揉着小少爷的发,说
“我是先来的,大军还在后面,我快马加鞭,他们正常速度,想必过不了一两天就要到了。”
“这么快?”时清问他“你带了多少人?有几成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