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六(好吃,唯一的缺点就是非常...)

修真界第一幼崽 纪婴 3803 字 3个月前

人人皆道剑圣秦止爱妻如命,他被彻彻底底骗了!

“城主觉得味道如何?”

江逢月探过脑袋:“我听说城主口才很是不错,不如来评点一番?”

冷静,千万冷静,说不定只是一道菜失了手。

明湛礼貌笑笑,伸出筷子,夹来一份翡翠白玉带。

啊。

他悟了。

当翡翠白玉带送入口中,自此以后再无喜悲。一辈子的爱与恨都在须臾之间一笔勾销,即便是他此生经历过最难的坎,也比不上这道菜带来的冲击与震撼。

那边的云衡还在继续道:“好吃,真的好吃,我还可以再吃六大碗!”

最纯粹的舔狗,最极致的享受。

为了那两颗留影石,他今日豁出去了!江师伯,云衡对你可是忠心耿耿啊!

明湛:……

他真的好想说上一句,“好吃,唯一的缺点就是非常难吃,如果不这么难吃,那它一定很好吃,可偏偏它就是挺难吃”。

“不知道友可曾听过金凌城中的萃香居。”

明湛微笑:“萃香居乃是金凌头等招牌,食客络绎不绝,很是有名。道友的手艺与它相比,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

好家伙,这番话洋洋洒洒说出来,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是在一顿猛夸。倘若让江逢月看见他给萃香居写的点评,绝对是一通惊天地泣鬼神的大爆炸。

伏魔录心中腹诽,忽而见明湛望向秦止,眼中隐有求救的微光。

“今日景色正好,不如赋诗一首,还请剑圣细细听来。”

它还没反应过来,便听少年急急朗声道:

“今见楼台烟雨中,

更胜风光遍九州。

把酒言欢喜相逢,

赠我佳肴与亲朋。”

奇怪。

这实在不像明湛此人的性格,而今箭在弦上,他居然尚有闲心赋诗?

伏魔录暗暗蹙眉,在心下品味一番,豁然开朗。

原来如此,它也悟了。

这首打油诗没有主题,歪歪斜斜的每句上都写着“美景佳肴”几个字。

它横竖觉得不对劲,仔细看了半晌,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将每行第二个字相连,整首诗都写着四个字是[剑圣救我]!

高,实在是高!难道这就是文化人之间的对决!

伏魔录震撼回首,把视线落在一旁的秦止身上。

不知为何,今日的剑圣似乎忧思忡忡,被什么事乱了心神,表现得心不在焉。

好在秦止还算靠谱,黑眸一抬,很快给了回复:

“寻他千百度,

吾爱如朝露。

柳绿花红日,

素装烹午食。”

若是仅看表面意思,这无疑是首献给爱侣的小诗,夸赞道侣清雅如朝露,为大家精心准备了饭菜。

江逢月听得心花怒放,用小拳拳打他胸口。

不愧是剑圣!心思敏捷,这么快就听出了他的话中之意!想必已经想出了解决之策,靠谱!

明湛如遇救命良药,将这首打油诗细细品鉴,笑意尚未绽开,便匆匆忙忙落下去。

明湛静默不语,目光逐渐犀利。

寻吾柳素,度露日食,他爱绿装……他爱女装?!这什么东西?!

你在说啥玩意儿啊我的老兄???

圆桌不远处,秦止幽幽叹了口气。他昨夜见到自己的小徒弟陆望走在街上,本想上前打声招呼,没想到那孩子居然鬼鬼祟祟进了女式成衣铺,出来的时候,手里甚至提了个小口袋。

他从来不知陆望竟有这等喜好,看着男孩偷偷摸摸、不敢让任何人知晓的模样,心中不由生出几分疼惜。

傻孩子,不过是这种小事,大胆告诉大家便是,何苦遮遮掩掩呢。

至于明湛,一个化神期城主罢了,哪有他小徒弟的裙子重要。

来都来了,干脆吃吧。管它那么多,不死就没事儿。

一片沉默之中,云衡竖起大拇指,适时插话:“好吃,真的好吃,我还可以再吃七大碗!”

陷入沉思的剑圣目露忧伤,半晌,下定决心握紧拳头。

明湛心下一动,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凝神继续去听。

“赠我美馔餐,

河蚌在玉盘。

因她纤纤手,

苗麦亦珍馐。”

――我。帮。他。买。

他决定了,身为陆望的师尊,他愿意接受弟子的小怪癖,今晚就当面告诉他:

没关系,爱好女式衣裙不是你的错,为师替你去买。我们大胆地穿,放肆地穿,穿出水平穿出风格,穿出苍梧仙宗剑修的风采!

明湛:“呵呵。”

你发癫,别人问地你答天。

明湛笑得儒雅随和,任凭微风拂过额前碎发,翩翩如玉:“心有所感,再来一首。”

“草长莺飞天,

霓光映亭边。

凉风携远山,

得此满堂欢。”

――草!你!娘!的!

养尊处优的神兽朱雀头一回受到此等摧残,低头看一眼满桌饭菜,恍惚之间,耳边不知多少次响起熟悉的声音。

云衡笑得天真无邪,一摇一摆,如果忽略泛红的眼眶与沧桑的眼珠,俨然一个快乐的三岁半小孩:“好吃,真的好吃,我还可以再吃八大碗!”

――孩子,服毒自尽是自己一个人的事情,答应他,不要在此地鼓动气氛,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