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小师姐,晚安哦。...)

修真界第一幼崽 纪婴 3871 字 3个月前

它说话文绉绉,秦萝只听懂了大概,睁着杏眼认真答:“正邪大战……你和你主人都好厉害!”

“我主人修为绝世,是当年一等一的高手。”

说起主人,伏魔录的语气带了几分自豪:“秦萝姑娘,我们今日相遇也算有缘,我能不能……求你一件事?”

“你说。”

“当初大战轰轰烈烈,千百修士共同抵御那祸世魔头。我主人身受重伤、不知所踪,可他有滴心头血在我这里,我能隐隐感觉到,他还活着。”

古书书页轻轻一动:“若是留在藏书阁,我永远无法与他相见。姑娘能否将我带在身边,来日外出历练,我或许能有机会找到主人的踪迹。”

它说得认真,语气是毫不掩饰的恳求,末了加重语气:“姑娘不必担心我另有所图。若我是邪祟之物,早就被关押进了门派禁地;更何况我灵力尽失,向你传音已是极限,只要找到主人,必然不会继续缠着你。”

情真意切,主仆情深,这是难以拒绝的祈求。

秦萝细细想了想,轻轻点头:“好吧。”

伏魔录长出一口气:“太好了!”

——上钩了。

它悄悄扬起一个笑。

欺骗小孩并非君子之风,所以绝大部分内容,它都是说的真话。

千年前的大战是真,主人在大战里陨落也是真,只不过隐藏了最重要的一点,他并非光风霁月的名门修士。

它的主人,正是当年以一人之力抵抗千百修士、令整个九州闻风丧胆的邪魔,霍诀。

唯一说的假话,是它醒来的时间。

它与主人在大战中一并陨落,丧失了全部意识,沦为一册废纸。想必正是出于这个原因,它才会出现在藏书阁而非禁地。

但正道修士终究还是低估了他们。

主人不死,法器不灭。

人人皆道邪魔无情,可它认定了主人,便一辈子不会变改。或许主人风光不再,或许经历一场生死大战,他早已修为尽失,不管怎样,它唯一的心愿,自始至终只有再见主人一面。

伏魔录日日汲取灵力,在一年前恢复了神智,然而力量太弱,连传音都是个问题——

修士会在识海设下重重障碍,以它的实力,只能对没什么修为的孩子下手。

秦萝是这么久以来,头一个出现在古书区的小孩。

不过……之所以选中她,其实还有另外一个原因。

伏魔录待在藏书阁,唯一消遣便是偷听小弟子们的谈话。秦萝此人心术不正、目中无人,听说因修为停滞不前,脾气比以前更加糟糕。

这是个实打实的坏胚子啊!说不定有朝一日,还能变成它和主人的同盟战友!

伏魔录越想越开心,用书页蹭蹭她手背:“多谢姑娘!我身为法器,能依附于你的神识。你不认识那些字对不对?只要带上我,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秦萝只想做好事帮帮它,没想到还有这么个附带惊喜,当即咧了嘴笑:“真的?”

事实证明,伏魔录没有骗她。

将它带在身边,天书一样的古书居然能被瞬间理解,秦萝目的性极强,短暂欢喜过后,很快开始着手寻找焰狱之毒。

她一目十行,看得飞快,伏魔录不愧是经验丰富的老前辈,一眼就瞧出端倪:“你是不是在找什么东西?它叫什么名字?或许我知道。”

秦萝点头,又摇头:“我也说不上来名字……只知道是一种毒,能让人听不见声音。”

一种毒。

伏魔录笑了笑:“仅凭这些就想找到它?知道这里有多少本书吗?给你一百年或许都翻不完。劝你不要再浪费时间,去做些更有用的事吧。”

孩子总是这样天真,叫人感到好笑又无可奈何。

它笑声没停,忽然听见秦萝的声音:“可是修真界,不是比藏书阁更大吗?”

它愣了一下。

“你不知道主人的下落,要想找到他,一定也要很久很久。”

被包裹在厚重冬衣里的小豆丁吸了吸鼻子:“虽然做了不一定能成功,但如果不去试一试,到头来一定会后悔地想,‘如果能努力试试看就好了’——你也是这么想的吧?”

伏魔录没有说话。

过了好一阵,闷闷的嗓音才慢慢响起:“……随便你。”

看书时间过得飞快,秦萝还没找到与焰狱有关的线索,天色就已暗了下来。

“下次再来就是啦。”

小朋友见它哼哼唧唧,一副“看吧看吧我就说吧”的模样,笑着摸了摸伏魔录光滑的秃头:“藏书阁又不会长脚跑掉。”

幼稚,天真,理想主义。

好在秦萝是个还算正常的小朋友,比起修真界里形形色色的疯子,总归不会恶意地利用它。

被带出藏书阁的时候,伏魔录万万不会想到,自那天起,它会再也无法忘却被恐惧支配的感受。

因为秦萝,它遇见了世界上最惊悚、最骇人的三个字——

包。书。皮。

事情是这样的。

小姑娘得了它,心情一直乐乐呵呵,自打回房起,便全神贯注地翻箱倒柜,不知在忙活什么东西。

伏魔录呼吸着新鲜空气,在她耳边唠唠叨叨:“所以啊,你千万不能把我会说话的事情告诉别人。我可是难得一见的天品法器,无数人争破了脑袋想要得到,一旦出世,那必然是腥风血雨、生灵涂炭呐。”

在那时,它还尚未了解到人生的残酷。

秦萝听不懂它口中的大部分成语,嗯嗯啊啊表示答应,等伏魔录不再逼逼叨,瞧见她拿了张粉红色的软纸。

和它身体大小一样的软纸。

它忽然感觉……不太好。

伏魔录的纸页一抖:“你、你要干嘛?”

“包书皮啊!”

秦萝弯了弯眼睛,止不住笑意:“老师说过,新书必须包好。你这么珍贵,我会保护你的。”

她今年上二年级,二年级的小朋友都会给书包上蓝色或粉色的外皮,已经成了下意识的习惯。

修真界似乎没有这个规定,虽然自己找材料有点麻烦,但伏魔录那么好,它值得。

情况似乎不太妙,浑身黑不溜秋的古书想迅速后退。

可它后退不了。

伏魔录:“不不不不用了,真的,简朴是金,简朴是银,简朴是我们最宝贵的财富!”

伏魔录:“等等,别,你——啊!!!”

——“铛铛铛铛!”

一番折腾完毕,秦萝兴高采烈拿来一面铜镜,在它面前晃了晃:“好看吗?”

伏魔录抬眼,又垂下视线。

不愧是秦萝,果真恶毒至极,丧尽天良。

曾经上刀山下血海,即便在尸堆里苟延残喘,伏魔录都从未如此清晰地感受到,它脏了。

纯黑书页被套上一层浅粉色外皮,外壳被画了几朵丑陋的小花。在书本右上方,还贴了几颗闪闪发亮的石头。

秦萝恐怕并不知道,那些被她从抽屉随意翻出来的小玩意儿,全是价值连城的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