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橙从来没睡过这么舒服的一觉。
他沾枕就睡熟了, 睡醒后天光已经大亮。
宿舍里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舍友们早起去上课了,只有他这个懒骨头一觉睡到现在。他在宿舍床上左右翻滚了一圈, 感觉浑身上下每块肌肉里都填满了力气,若让他现在去泳池里游个五公里, 绝对不在话下!
真是不可思议, 难道这就是临时标记的力量吗?
他甚至比热潮期来临之前的状态还要好,身体轻盈极了, 心情开阔了不少, 之前那股挥之不去的烦躁感消弭于无形。
他从床上翻身下地, 结果双脚刚一触地,左大腿忽然一软,差点没站稳。
“嘶……”他轻轻褪下睡裤, 看向大腿内侧。
昨天的咬痕已经结痂,但周围还泛着红。走路时,大腿内侧摩擦带来一种怪怪的麻痒感, 他只能岔开双腿,尽量不去触到腺体。
萧以恒留给他的手帕上沾了血, 他本想直接扔了, 最后还是留了下来,洗干净晾好, 收在了自己的柜子里。
唯一可惜的是,手帕上萧以恒的信息素气味已经消失不见,只剩下肥皂的干净香气。
去食堂简单吃了一顿早餐,他溜溜达达去了班里报道。
这节课是语文老师的课, 语文老师是个退休返聘的老老师,眼睛里揉不下一颗沙子, 见厉橙又双叒叕迟到了,脸色立刻耷拉下来,罚他抄写三十遍今天上课讲的文言文。
厉橙笑嘻嘻道:“好呀。”
同学们:!!!
厉橙回到座位坐下,翻出本子开始抄写课文,同学见他真的老老实实在抄东西,教室内立刻响起了一阵细碎的八卦声。
“厉哥怎么回事?今天怎么脾气这么好?”
“是啊是啊,你看他之前进班,不都是踹门进来的?今天居然用手推开了!”